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发布消息,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被开除公职,并移送检方。
官方通报说,李钺锋长期投机钻营,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放贷收息”等隐蔽方式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正部级官员还搞放贷收息,这在高级别干部的通报中,很少见。而放贷收息,也是近几年重点查处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表现之一。
怎么“贷”,又怎么“收”呢?
从以往的案例看,落马官员贷出去的钱,很多都不是自己的合法收入的,有的是收别人的,有的是找别人免费“借”的,不管怎么来的,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来的非常容易,并且金额不小。
但“贷”出去的时候就截然不同了,利息非常高,远超国家发行利率。并且,还会有人故意找你去“贷”。一般的说辞就是:领导,我这边有个好项目,但资金很紧张,能不能从您那“借”一点,利息多少多少。名义上这是借,其实是换了办法送。直接送,领导不好意思或者觉得风险很大,但在一借一还中,很多事情就顺水推舟了。
说回李钺锋。
李钺锋是今年最早被查的正部级官员,是十八大后被查的最高级别民主党派领导人,创下了两个“最”。
大家知道,我国一共有八个民主党派。
台盟中央是八大民主党派之一,台盟中央主席是副国级干部,常务副主席是正部级职务,所以李钺锋以民主党派的身份,位列正部级。
今年春天的“两会”,是李钺锋最后一次公开露脸。
作为民主党派的干部,李钺锋的升迁和调查也与其他落马干部都有不同之处。
先看升迁。李钺锋现年65岁,台湾中坜人,生于重庆渝中。不到18岁他就开始当工人,后来经过电视大学和培训班学习,成为一名律师。做律师18年后,李钺锋步入仕途,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逐步升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重庆市政协副主席,跻身副部级序列。李钺锋得以步步升迁,其民主党派的身份起了重要作用。他于2001年加入台盟,2017年当选为正部长级的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再看被查过程。
李钺锋,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所以,是对李钺锋进行立案调查的机构为国家监委,相应地,对李钺锋进行处分的依据,是《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没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十八大之后,正风肃纪无死角。从严查党内腐败官员,到民主党派高层落马,这说明反腐没有禁区,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