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初年,家居陕西米脂的刘姓农户一家惨遭厄运。被强征入伍的儿子战死于辽东,随后刘氏夫妇因伤心过度相继病逝,仅留下十四岁的女儿秀月。雪上加霜的是,难以独自生活的秀月又面临被退婚的窘境。
秀月幼时就被许配给邻村的郑家(下了订婚文书),但是双亲的疾病不但耗光了家财,还欠了不少债务。郑家觉得秀月嫁过来不但带不来嫁妆,自家还要承担刘家的欠债和丧葬费用,亏大了。
但是明律规定,悔婚一方不但不能索回聘礼(嫁妆),被状告后,事主还要受笞刑。就在郑家左右为难之际,一个在太原做生意的远房亲戚郑常伸出了援手。郑常不仅自己出钱安葬了刘氏夫妇,还用银子“说服”了刘氏宗亲同意解除婚约,最后郑常还“收养”了秀月。
郑常如此仗义是因为他发现秀月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胚子,色心大动的他想收纳秀月为侍妾。
郑常眼光确实不错,被带回太原的秀月经一番调养和打扮后艳丽异常。和郑常在军资采买上有来往的阳曲县李知县见过秀月后,也被迷得神魂颠倒。
为了夺得美人,李知县派人悄悄打探了秀月的底细,这一下就让他发现了整治郑常的方法。郑常和刘氏宗亲协商时,怕直接说纳妾对方不答应,就绕了个弯说自己女儿缺个陪伴的丫鬟,待女儿嫁人后再给秀月找个好人家。
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
《大明律》
李知县将郑、刘两家的事主传到县衙后,就把郑常抓到堂上对质。再加上一番刑讯,郑常只得对“霸占人妻为妾”之罪,供认不讳。李知县先判郑常和秀月“断离”(离婚),秀月退还郑家。其后在师爷的暗示下,郑刘两家也写下文书将秀月许配给李知县为妾。
最后李知县为了绝后患,指使狱卒下黑手以“瘦死”(牢中病死)为名弄死了郑常,不知情的秀月就这么“克”死了第一个丈夫。
美人到手后,李知县既是得意也是想借机收礼,就大肆操办并宴请富商巨豪、达官显贵。众宾客中有个勋贵 -- 安陆侯吴杰(开国功臣吴复之子),见着秀月后也是惊为天人,此后茶饭不香终日思索如何才能抱得美人归。
后在太原卫指挥使张能的“参谋”下想出了一个毒计,从李知县贪墨军资款项入手,用“监守自盗”之罪弄死李知县(超过四十两即斩刑)。
在张能的同乡山西按察司佥事李运的协助下,李知县被核实在采买军资过程中贪墨了白银三千两。很快李知县被判斩刑,并查抄家产抵账。秀月作为侍妾,自然也是需要查抄变卖的家财之一。
于是秀月在被吴杰顺利买下的同时,也“克”死了第二个丈夫。不过六十多岁的吴侯爷也没能高兴多久,因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很快就因淫欲过盛而掏空了身体。半年后被一场风寒带走了性命,也成了第三个被秀月“克”死的男人。
吴杰的儿子吴璟并不想白养父亲留下的一众姨娘(吴杰收纳了十几个侍妾),也是为了给自己母亲出气,就将这些姨娘全部嫁(卖)出去换钱财了。秀月在这个过程中又落到了当初一样觊觎她的指挥使张能手中。
张能迎娶美人后自己的气运似乎也没了。再一次率兵巡边时中了瓦剌的埋伏,虽然明军经过苦战突破了包围,但是张能不幸被流矢射中命丧当场。
继任指挥使程鹏在去张能家吊唁、安抚时也被秀月迷走了魂,便于钱财“说服”张能的夫人,将这个“克”死四夫的灾星嫁给自己为妾。
这次改嫁对于秀月来说并不是坏事,因为程鹏仅有一妻武氏,由于结婚十余年都未有子嗣,武氏也挺支持丈夫纳妾的。如果秀月能生下一儿半女,以后的日子也会安静、平稳很多,但是命运飘忽不定。
三个月后程鹏奉命率军出征。军事能力一般的程鹏,面对强悍的蒙古骑兵时选据营寨坚守。但是防范不严,让蒙古奸细混入了营寨。里应外合之下营寨被攻破,程鹏仅带少数亲信逃回太原。
凡守边将帅,被贼攻围城寨,不行固守而辄弃去,及守备不设为贼所掩袭,因而失陷城寨者,斩。
《大明律》
程鹏被定罪斩首后,其妻武氏因受惊吓加上原本身体就不好也很快就病亡。“克”死五夫的秀月一下就成了太原城的“香饽饽”,媒人不断登门拜访。因为秀月除了年轻美艳,还坐拥程鹏的家产。
在众多追求者中,秀月最后选中了山西按察司佥事刘翀。因为他不但是进士出身,还是唯一一个愿意娶她为妻而不是纳为妾的人。
但是刘翀在赢取美人的同时也为自己招来了麻烦,同样托媒求亲的按察司佥事李运嫉妒成恨。李运找到山西巡按御史曹泰,称秀月这个换了六个男人,克死五夫的女人,居然能成为朝廷佥事之妻,岂有天理!
曹泰也觉得刘翀身为朝廷命官,娶这样的“失节妇”为妻辱没了朝堂体面,于是上疏弹劾刘翀,要求将其革职法办。
此时明英宗刚刚亲政,对政务充满热情,也对秀月这个奇女子充满好奇,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能让这么多男人为之痴迷?因此英宗准备将一干人等押解京师,他想亲审此案。
内阁大学士杨溥则认为秀月能让这么多男人争抢,除了国色天香之外也必定是个红颜祸水。年轻的皇帝万一被她所魅惑,不堪设想,因此极力阻止两人相见。
最初杨溥以天子垂拱而治,不应为小案而费心劳神为由劝谏英宗放弃亲审。但是英宗不同意,他认为事涉朝廷风宪官(泛指监察执行法纪的官吏),关乎朝廷大体,必须严肃对待。而且皇帝亲审也利于树立纲纪、整顿吏治。
杨溥只得搬出祖制来说事儿,小案地方府衙、刑部等审理,大案有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祖制从未有皇帝亲审的说法。还发动三法司官员共同劝谏,英宗不得不放弃亲审,转令锦衣卫将刘翀捕入诏狱审讯。
被捕的刘翀虽然觉得自己和秀月是两厢情愿、明媒正娶,但毕竟名节有亏,很难辩解脱身。于是他将案子向另一个方向去引 – 小人欲借家庭小事陷害他这个直臣。
刘翀一方面列举自己在山西任职期间实行的各种德政,一边臆断李运在承办“李知县监守自盗案”时有贪墨截留,并伙同按察使徐永达、巡按御史曹泰等分赃。并称李运、徐永达、曹泰等官员担心自己告发他们的贪污之罪,所以合伙拿自己妻子的名节问题来构陷自己。
但最终调查出来的事实却是李运、徐永达、曹泰等并没有贪赃的行为(李运因纵容自己弟弟不法被解职),刘翀最终自坑。不但被判革职回乡闲住,还因故意攀咬同僚而被官员们厌恶,而且很快就因这个倒霉。
差不多同一时间,刘翀的妻子秀月也搞出了“大事”。
在明朝女子是不能上堂的,因此秀月也不能直接出面为自己丈夫申冤。为了救丈夫,她用了地方官员常用的一招“部民乞留”,雇佣了几十个百姓为刘翀喊冤请命。
明朝时当地方官员被调任或者降罪时,如果其治下百姓集体向朝廷请命,出于安抚,朝廷一般会让官员留任或者减罪。因此一些地方官犯事后就会花钱雇佣、鼓动百姓为自己宣扬。
这种事儿到正统朝差不多是公开的秘密,地方府衙和朝廷即便不愿意一般也是不予理会冷处理。但是这次不一样,组织这事儿的是嫁了七个丈夫、克死五夫的“祸水”,远在山西都这么能折腾,万一再勾起了皇帝的兴趣那还了得?
加上刘翀刚得罪一干上官和同僚,他们哪能不借这个机会给他小鞋穿。于是山西方面抓捕了这些百姓,一审他们就招认不是出于本心,而是受秀月雇使。这样秀月就有了“纠众”的罪名,刘翀也被扣上教唆的帽子。
最终三司法会审,判刘翀全家发配云南充军,秀月也就有了连克六夫的恶名。至于秀月到底是不是“祸水”以及其后命运如何,数百年前她的一位著名“同行”已经给出了答案。
宋太祖赵匡胤灭蜀后,责备蜀主宠妃花蕊夫人,魅惑君主乃亡国女祸。花蕊夫人作诗以答:
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十四万人齐卸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宋太祖为防这个“女祸”再荼毒天下,毒杀她丈夫后将她囚禁于自己的后宫亲自看管。据说赵光义不忍自己的皇兄独自承受“祸水”煎熬之苦,在一次宫宴中射杀了花蕊夫人,而被世人称颂。
在那个时代,美貌就是女子的“原罪”,有罪的秀月自然也逃离不了时代强加给她的惩罚,流放之后依然会沦为权贵争抢的物件和牺牲品。
如果“斧声烛影”是真的,那么秀月是克七夫了,而且死后还能克死真龙天子,真乃世间奇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