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新四军第一师揪出200多名特务,粟裕知道后,忍不住开口:“是不是搞错了?我们不过一个师,有必要派这么多特务吗?”
在红军历史上,曾经因为“肃反”扩大化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使得亲者痛仇者快,因此粟裕对于处决特务与反革命分子一事,特别的慎重。
一下子抓两百多名特务,粟裕认为是极其不正常的事情。一方面,对于仅仅一个师,确实没有必要派遣这么多的特务;另外一个方面,从情报工作本身的性质来看,人员肯定越少越好,人多了反而容易坏事。
粟裕联系到了汤光恢,请他出马帮忙彻底调查此事。汤光恢是做保卫工作的老手,抗战后先后担任新四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军法处(又称锄奸部)副处长、处长、保卫部部长等重要职务,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汤光恢先是从这两百多个人的基本信息入手,剥丝抽茧之后发现了异常,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全部来自上海,都是知识分子。
“这也太奇怪了!”汤光恢心中狐疑,他连夜进行溯源,发现本次特务事件的最初源头,是一个叫做黄特的人。
经过反复调查,汤光恢最终证实,黄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特务。黄特出身地主家庭,其父亲鱼肉乡里、无恶不作,当地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红军来了后,在周围建立了革命根据地,大范围地“打土豪、分田地”。黄特的父亲就是这个时候被抓的。
红军将黄特父亲的家产全部分给了穷人,并对其进行了公审。十里八乡的百姓前来控诉黄父的罪行。
黄父坏事做绝,群众意见非常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最后根据地首长顺应民意,当众处决了黄父。
黄特当时年龄还小,红军就没有难为他。但是黄特从此记住了杀父之仇,发誓长大后一定要报仇雪恨。
果然多年之后,黄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军统的特务盯上。特务了解到他的身世之后大喜过望,当即将他吸纳了进来。黄特终于找到了机会,不久之后他被派到了新四军内部,专门从事破坏活动。
新四军常年奋战在日战区和国统区,反对势力多且强大,无异于“钢丝绳上跳舞”,因此对于锄奸工作抓的特别紧。黄特还没来得及进行实质性的破坏,就被我保卫部门抓获了。
狱中的黄特一开始万念俱灰,可是后来一想既然被抓,新四军肯定不会放过自己的,何不利用这个机会多咬一些人出来,让他们陪着自己上黄泉路,也算是报仇了。
黄特知根知底的人并不多,因此他只供出了以女学生田青为代表的几名上海知识分子。原来,黄特来新四军部队的路上,恰巧碰到了田青等人,他被田青的美貌及开朗的个性吸引,不久后就对其表达了爱慕之意。
谁知,田青对黄特并不感冒,言语委婉但意思坚决地拒绝了黄特。本来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偏执的黄特从此怀恨在心,抱着“我得不到的就要将其毁灭”的心态,污蔑田青是“托派”分子。
田青等人被抓到了监狱,随即被严刑拷打,这些细皮嫩肉的大城市学生,哪里受得了这个,他们也搞不懂“托派”到底是什么意思,在保卫人员的呵斥之下,又供出来了不少人。
就这样,被牵连的人士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最后来到了两百多个。这其中,还包括老红军王兴华,这名打过很多硬仗恶仗,没有牺牲在枪林弹雨中的钢铁硬汉,却即将面临着被自己人处决的命运。
汤光恢亲自提审了黄特,在铁的证据面前,黄特终于承认了诬告田青等人的罪状。事关重大,汤光恢连夜将事情的真相告知了粟裕。后者不敢怠慢,立即又将此事向总部首长进行了汇报。
真相水落石出之后,总部首长本着“绝对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的原则,命令汤光恢等人再次对这两百多人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排查。
经过排查,除了黄特和一名叫作刘年的女学生,确实是国民党派来的特务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是被冤枉的。最终,黄特和刘年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他人则被无罪释放。
此事过后,“汤青天”的名号在新四军一师驻地不胫而走,不过汤光恢并未骄傲自满,而是依旧稳妥谨慎的开展着工作。
一日,一位新四军小战士被押赴刑场,罪名是“侮辱妇女”。汤光恢感觉事实不清,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刻命令“刀下留人”,终止了行刑,最终经过认真调查,该小战士只是与一名女兵谈起了恋爱,最终被免除死刑,只受到了纪律处理。
粟裕和汤光恢等人一道,总结出锄奸工作的四原则:一是打击少数,争取多数;二是打击主犯,争取协犯;三是彻底肃清内奸,防止乱捕乱杀;四是重证据不重口供,建立革命的法治精神。
这四个原则,对于今天的很多工作,依然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