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以五个“全覆盖”为着力点,深入贯彻落实《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有力助推《条例》在石阡的普及实施。截止8月25日,全县排查出电动摩托车12285台,现已完成备案登记7365台。其中合标车注册登记 807台,非标车备案登记 6558台。
石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杨玲到乡镇督导《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条例》颁布实施后,石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结合《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配套实施办法》和《问答》集中对部分理解困难的条款进行解读。把《条例》宣传进村组、进群众作为人大系统驻村帮扶干部的常态化工作;通过石阡人大公众微信号、石阡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人大信息化建设交流群等微平台,向19乡镇和镇村组推送《条例》精神;引导村(社区)利用村村通广播循环播放条例内容,在村组的醒目位置张贴《条例》全文,确保《条例》宣传家喻户晓全覆盖,营造起社会高度关注、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实现宣传培训全覆盖。
石阡县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在人大机关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使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摸底自查底数清、情况明,实现摸底排查全覆盖。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扎实开展督导督查,充分运用“网格化”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积极调动联系乡镇和部门领导、各级驻村帮扶干部、“1+N”包保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资源力量,按照“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不漏一车”的要求,对电动摩托车逐户逐人开展“地毯式”排查。以“大走访”的形式,全面掌握离退休党员干部使用电动摩托车的情况,积极引导《条例》率先在党员干部及其家庭的全面落实。
石阡县按照全县“一盘棋”统筹落实的思想,督促19乡镇明确专人负责群众电动摩托车便民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备案、登记、办证“一站式”服务,实现备案登记全覆盖。根据区位劣势,按照方便办理、保障安全、及时高效的服务原则,采取设置办理点和上门服务的方式,有效解决偏远山区群众办理电动摩托车相关证件业务难的问题,全面提升了行业部门服务群众水平能力,大幅提升了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有力推进电动摩托车备案登记工作见行见效。
石阡县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保险办理的必要性,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相关交通保险产品的知晓率,让群众深刻认识相关交通保险产品对减少财产损失、分担事故风险和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在正面宣传引导群众落实车辆登记办证的同时,正确引导群众主动购买必要的交通案例保险产品,做到保险承保全覆盖。
石阡县人大常委会还及时制定印发《条例》落实督导工作方案,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除对联系乡镇开展常规工作督导外,还对其余15乡镇(街道)在《条例》的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备案登记、规范销售、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全域性督导检查。目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乡镇督促检查21次,深入全县19乡镇(街道)60个村(社区)督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12次。
(秦楚炎 罗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