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已经提了四十多年,至今仍然是一个永不停歇的,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议话题,深受农村人的关心和关注。
用最近履新的国家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的话说,“农村改革”是三农领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农“法宝”,推动着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
近日据媒体报道,国家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代表国家向社会发布三农方面的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情时指出:农村改革不管怎样改,必须坚守“4项原则”,围绕这4项基本原则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就是正确的,合民心得民意的改革,对三农的改革,国家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都是积极的正确的有作用效果的能量。
我国的三农改革,不管怎么改,必须要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中心观念,不能只为一部分少数人服务谋取私利,损害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改革,都是非常错误的改革。
你知道哪4项基本原则吗?下面就围绕这四个点的问题,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了解二十届三中全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的决定,关于三农工作大概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①不能把集体所有制改没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是三农事业的根基,是基本盘,是基石,只有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存在,三农事业才能兴旺发达,向前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农业强国才能实现。
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农村人的根本利益所在,一旦农村失去了集体所有制,动摇了农村土地的根基,农村土地的性质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的农业,很难进行,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也就无法保障。
因此,现在三农的改革,无论怎样改,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改,千万不能动摇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绝不能将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改掉了,否则都是错误的改革。
②不能把农民的耕地改少了。农田耕地是农民生活和生存的命根子,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农业强国的基础,是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基石,保护好18亿亩农田耕地是红线,是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
农村土地的本质绝对不能改变,农村土地属性不能改变,反对用任何手段和形式,把农业用于种植粮食的土地,变成非农业用地,让农民的耕地逐渐减少,既侵占了农民的利益,又动摇了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根基,是绝对不允许的错误做法。
③不能把农民的利益改少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土地,广大农民拥有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和土地流转的权利,都是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侵占损害农民的权利。
农村的宅基地是受益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或以变通方式,侵占农村的宅基地,改变了集体所有制原则,都是违法的错误的做法,必须停止侵占。
④不能把粮食产量改少了。农村改革,必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践踏,必须保证每年的粮食总产量不能减少下降,是改革的基本原则。
农村改革的目的就是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粮食总产量,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离开了这些基本原则的改革,都是不对的,都是错误的,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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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怎么没说别把农民钱包改没了。
在农村附近建几个国有企业安排剩余劳力,那才叫安居乐业的最好办法呢。
把农村土地承包出去,每户每月补贴400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