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淄博罗村镇南韩村,曾经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村民们过着宁静祥和的生活。2018年,王长征回到老家后,却发现这里的水和耕地出现了严重问题。
王长征通过自然资源部门调出的卫星图了解到,南韩村附近的过多山在2004年至2011年前后,耕地减少了123.4亩。他怀疑这些耕地的减少与山东重山集团旗下公司有关。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2019年8月,王长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韩村水井内的地下水以及挖出的赤泥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引起了上级的重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将氢氧化铝生产的尾渣赤泥非法堆存在南韩村东北,堆存量约 8 万到 14.2 万立方米,堆存面积 24.84 亩,其中耕地 8.26 亩。罗村镇政府委托检测机构检测,认为这些堆存物未发现危险废物属性,应为一般固体废物。此外,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韩村南水井进行检测,发现氟化物超标 4.6 倍,但尚未发现山东重山集团排放含氟污染物的确定证据和机井水氟化物污染的准确来源。
由于投诉问题涉及污染时间较久,且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调查处理较为复杂,事件尚未完全定性,污染整治的具体措施尚未正式实施。生态环境淄川区分局对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给予10万元罚款,后续处理需待拿到全面准确的调查检测结果后实施。然而,王长征对上级的回复并不认可,他认为自己委托的检测机构在赤泥中检测出了重金属,可见并非一般固体废物,会影响土壤。而且他觉得实际出问题的耕地为上百亩,而非上级回复的8.26亩。于是,王长征和多名村民从2019年至2021年一直在举报此事。
冲突爆发:被打获赔2021年6月23日,王长征与重山集团保安发生冲突被打致多根肋骨骨折等伤。这一事件的发生,让王长征原本就艰难的环保投诉之路变得更加坎坷。
王长征被殴打后,公安淄川分局罗村派出所迅速出具《受案回执》,表示 “王长征被殴打一案,我单位已受理”。此次冲突导致王长征局部脑损伤、面部损伤、头皮血肿、耳鸣、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颈部损伤、左侧3 - 7肋骨骨折等。7月14日的《出院记录》详细记载了王长征的伤情,让人触目惊心。
殴打事件发生后,王长征没能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前往过多山指认污染耕地的范围。此时,罗村镇政府负责人李某华多次协调,让双方和解。在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罗村镇政府等单位的协调下,7月29日,重山集团与王长征签订赔偿协议,给予300万元人身损害赔偿。同日上午11时44 分,山东重山集团有限公司向王长征转账300万元,交易附言 “赔偿金”。
谈及这笔 “天价赔偿金”,王策表示,父亲当时的伤势若走伤情鉴定达到轻伤标准,则可追究刑事责任,300万元的赔偿金是人身伤害赔偿,“这笔赔偿金是时任罗村镇政府负责人李某华主持协调的。” 但在淄川区法院一审判决书中,罗村镇政府负责人李某华证言给出了另一种解释。李某华说,王长征2018年开始投诉山东重山集团及其负责人李某,后于2021年,投诉他系山东重山集团保护伞。2021年4月,山东省环保督察组来淄博督察期间,王长征多次举报的山东重山集团环保污染问题,被山东省列为重点督办案件。2021年4月,罗村镇政府便在着手王长征和山东重山集团矛盾化解工作。7月,双方借着王长征被打的由头才同意和谈…… 商谈表面是解决王长征被打的事,实际是为了让王长征不再投诉山东重山集团及其负责人李某。
风云突变:判罪追缴一年后,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对王长征和其子王策刑事立案,淄川区法院一审判处二人寻衅滋事罪,追缴300万元违法所得。这一判决犹如晴天霹雳,让王长征父子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王长征始终认为自己是在为环保事业而努力,对这一判决感到无比震惊和委屈。他坚称自己的举报是出于对家乡环境的担忧,绝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其子王策也对判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认为父亲在举报过程中遭受了重山集团的暴力对待,如今却被反咬一口,实在是不公平。
淄博市中院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发回重审,这给了王长征父子一丝希望。他们期待着在重审过程中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决,还自己一个清白。
然而,这场风波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一方面,环保举报者的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王长征的遭遇让人们看到,举报环境问题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不仅可能遭受暴力打击,还可能被指控犯罪。这无疑会让一些潜在的环保举报者心生畏惧,不敢挺身而出。另一方面,企业在环保问题上的责任和担当也成为焦点。重山集团的行为引发了公众对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的质疑,企业不能仅仅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
此外,政府在环保监管和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也备受关注。在王长征的事件中,政府部门虽然进行了协调和处理,但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加强环保监管,提高执法力度,及时有效地处理环境问题,避免矛盾激化,是政府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王长征的故事还在继续,他的命运也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期待着法律能够公正地裁决,企业能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政府能够加强监管和协调,共同为保护我们的环境而努力。
争议焦点:举报目的重山集团认为王长征收赔偿金后仍举报是敲诈勒索,王长征父子拒绝接受说法。双方争议在于举报目的是为环境还是赔偿金,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定罪引发广泛讨论。
从重山集团的角度来看,他们认为王长征在获得300万元赔偿金后仍继续举报,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他们声称,支付赔偿金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王长征被打的问题,同时也是希望他不再投诉山东重山集团及其负责人。然而,王长征父子却坚决否认这一说法。
王长征始终坚称自己的举报是出于对家乡环境的担忧,绝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他认为,自己委托的检测机构在赤泥中检测出了重金属,可见并非一般固体废物,会对土壤造成严重影响。而且,他觉得实际出问题的耕地为上百亩,而非上级回复的8.26亩。因此,他和多名村民从2019年至2021年一直在举报此事,从未间断。
对于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定罪,社会各界也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一方面,有人认为王长征的举报行为是合理合法的,是在为保护环境而努力。他们认为,重山集团的行为已经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王长征的举报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不应该被定罪。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王长征在获得赔偿金后仍继续举报,其行为可能存在不当之处。他们认为,如果王长征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赔偿金,那么他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引发了人们对于举报目的的深刻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区分举报者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环境还是为了赔偿金?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同时,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该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