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法可依,不服可告我!
这也许是很多人同样面临的困境,被罚得很委屈,却又没得时间和精力去复议甚至上诉。
近日,湖南长沙市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一家图文广告店在店铺玻璃墙上张贴招工启事作出了50元人民币的罚款决定。此举引发了店主戴先生的不满和网友们的讨论。
“为什么我只是在自家店铺玻璃上张贴一张招工启事就要被处以罚款呢?”难道我们常见到的店门张贴和放置的招工启事都是违法行为?
在店门口发布招工信息是很多店面习惯性操作,这样既有利求职者,也方便招工方,算是一种相当高效直接的招工方式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老办法”,在张贴了5个月之后,却遭到了城管的处罚,说这样子是广告行为,影响市容。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短信让店主到执法单位去“接受询问调查”,当然,罚款是少不了的。
50元罚款!虽然不多,但是,店主认为不合理,网友也大多认为那是城管在乱作为。上图画红圈的位置,正是此前这家图文广告店店主张贴招工启事的位置,画面也是利用了他们的专业精心设计,想必和“乱涂乱画”搭不上勾。
据悉,该招工启事在店门口已经张贴达5个月之久。然而,在这段时间内,并未收到任何“责令改正”的通知或警告。突然间,戴先生连续收到“长沙城管”发来的多条短信,要求他前往泉塘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
3月11日,戴先生被迫前往泉塘行政执法队缴纳了50元罚款。面对此处罚决定,他表示感到委屈:“为什么我只是在自家店铺玻璃上张贴一张招工启事就要被处以罚款呢?”
街上满是招工、租房、开锁、通下水道等牛皮癣贴纸,为何不去抓人管治?可能开店的更有经济实力和工商注册,不好跑也跑不了,容易认罚!
这难道就是真相?
针对这一事件,当地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及回应。根据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公共场所秩序将面临最高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处分。
同时还表示:如果不服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还是不服的,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有关机构强调无论商户规模大小,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都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正确使用各种广告宣传手段;否则可能触碰相关底线并受到相应处理。
招工启事应当张贴在哪里才合法?店面要招工,自己店门口不给张贴,那去哪里贴呢?
这是戴先生的疑惑,也是很多人不解的地方。
公告栏!
是的,招工启事要去社区等公告栏那里张贴。这是城管给出的回应。
如果附近没有,那可以自己尝试联系社区看看。
那么问题来了。
有些在门口挂“正在营业”或“室内空调开放”也是广告性质,广而告之,需要备案?
这个,如果没有报备,要不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