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迁西县再曝丑闻,过河拆桥,社会杰出贡献者公道何处寻?

花开富贵呀 2024-02-04 10:44:22

我叫闫顺友,现年71岁,汉族,原籍山东省烟台市人,1993年毕业于山东莱阳农学院果树园艺。

1989年9月30日,曾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北方果树大王”“苹果幼树早期丰产创造者”,在本人研发的高产高效示范园免费接待达三十万人次,都是从北方十几个省前来参加学习取经的各级领导同行以及果农;

1989年12月26日山东省农业厅授予“省级果树技术能手”;

1991年3月30日荣获山东省烟台市“科技进步奖”;

1992年1月6日荣获山东省烟台市“青年星火带头人”。

迁西移民建办公室以中共迁西县委县政F迁发一九九二“”关于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的文件为依据,通过山东省烟台市人事部门以优惠政策将我引进到迁西县移民迁建办公室指导全县移民村果树生产。

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在移民迁建办公室领导的支持和移民的配合下,以迁西县三屯营镇下毛家裕、东花园乡的东城屿、旧城乡的前村、孙家屿等十五个行政村为试验示范基地,彻底改变了当时移民村“栽树不见树,有树不结果,有果是次果”技术落后的局面。

由于工作出色,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明显。一九九六年,县委县政F决定将我全家户口正式调入迁西,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本人转为国家干部,并按中共迁发做出的《关于引进人才的暂行规定》,逐步给我落实政策,将奖励的住房确权给我,办理了房产证。

为了改变偏僻落后的迁西果业,全家人从沿海发达的烟台搬到这里,十年来,我一腔热血,没休息过一个星期天,并且为自己制定了下乡八条纪律:不抽烟,不喝酒,不喝茶,不玩牌,不打麻将,不吃饭,不拿,不要,水都是自带,为此我牺牲了家庭,孩子也耽误了最好的学习机会。

当时迁西财政比较困难,为了尽快让山东果树技术在全县普及和工作方便,一九九六年,县政F有关领导与我商量,让我个人先垫资买一辆下乡工作车,等县财政好点,再给我报销,然而迄今没报销。

一九九六年给我转的国家干部,合同到期理应给我安排财政编制工作,然而2000年合同到期,当时的领导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我安排,那时候整个家庭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更过分的是相关部门,竟将奖励给我的住房在本人未到场签字按手印的情况下,用假的买卖合同,伪造现金收据违规操作过户给别人。

正常合同本应该是原件,而此合同却是复印件;第二,我本人根本没有签过买卖协议,签字手印都不是本人的。

既然是造假, 当然也是漏洞百出。

平图面积是113,土地证面积确是141,面积都不对。

伪造土地证,土地证里的现金收据签字也不是我本人所签。

下图是我自己办房本的时候本人签的,你们再在看土地证的签字,是否能明显看出不是出自同一个人?

对于以上的做法,我真的觉得异常不公,也非常心寒,难道国家就是这样对待杰出工作者的吗?请广大正义之士帮忙看看,他们这样的对待我合乎情理吗?

对于此事,公A局不立案,相关部门互踢皮球,投诉无门 ,公道何处寻?

恳请相关部出面鉴定真假、希望上级领导关注百姓的呼声,莫寒了百姓一心为国的心,为百姓主持公道!

免责声明: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

0 阅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