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9万元。
小小一张发票
却是记录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款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不具有抵扣功能
却是反映企业经营健康状况
影响国家税收征管的关键载体
虚开发票的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
还可能触犯刑法
近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仲某是一名80后,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是喜欢“钻研”,认为实体生意太辛苦,开发票生意却能够一本万利,于是就想成立公司专门经营“开票业务”。
在获悉部分经济开发区及经济小区有招商优惠政策后,仲某陆续在这些地方注册成立了96家空壳公司。这些公司日常创收的主要方式就是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仲某自行联系或他人居间介绍,以收取开票费、资金回流等方式向其他公司虚开发票牟利。
王某和仲某是老乡,王某在得知仲某做发票生意发财后,也想分一杯羹,于是开始给仲某介绍虚开发票的生意并收取一定居间介绍费牟利。
经统计,仲某控制这些空壳公司为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25份,税额900余万元,其中已经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902份,税额400余万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2份,价税合计3000余元。其中,经王某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6份,税额合计49万余元。
人民法院裁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仲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且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
最终,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决定对仲某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9万元。仲某的老乡王某因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亦被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刑罚。
法官说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的犯罪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除了对单位进行刑事处罚外,相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刑事处罚。司法实践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管或经办的财务人员等均可能触犯上述罪名。
一、为什么企业间会虚开发票?
对于开票方来说,虚开发票可以虚增企业收入,从而虚增企业利润,来实现获得银行贷款或者政府补贴资金的目的。而且开票方还可以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手续费,以实现增加公司收入的目的。
对于受票方来说,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让企业少交税款,还可以通过单位报销套取单位资金,甚至可以利用虚开的发票变相获取工资奖金,达到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二、哪些行为可能会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虚开发票罪具体表现为:
1.没有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2.有实际应抵扣业务,但开具超过实际应抵扣业务对应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3.对依法不能抵扣税款的业务,通过虚构交易主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4.非法篡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相关电子信息的;
5.违反规定以其他手段虚开的。
本案中,被告人仲某控制公司为没有实际业务的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告人王某则是为没有实际业务的公司牵线搭桥,介绍开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公司,两人的行为均已经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哪些行为可能会触犯虚开发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虚开发票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虚开发票的行为具体表现有:
1.没有实际业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发票的;
2.有实际业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业务的货物品名、服务名称、货物数量、金额等不符的发票的;
3.非法篡改发票相关电子信息的;
4.违反规定以其他手段虚开的。
本案中,被告人仲某控制公司对外开具的发票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仲某为没有实际业务的受票公司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
四、虚开发票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入罪门槛的,是否就可以“高枕无忧”?
不是的。虚开发票的纳税人还可能面临补缴税费、加收滞纳金、税务行政处罚、影响社会信用等不利后果。此外,对于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的,虚开发票的数额只需达到入罪数额标准的60%以上,即可构成刑事犯罪。
五、如何防范发票犯罪?
每位纳税人都要牢固树立发票风险防范意识,认识违规使用发票的严重后果,筑牢依法纳税的思想防线。要严守法律红线,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做好发票管理风险自查自纠,避免卷入违法犯罪活动。
发票使用涉及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企业应立足于自身经营模式,对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发票风险进行识别、梳理,收集和整理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增强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意识。
同时,遵循合规性、全面性、适时性等原则,以制度为基础、以流程为依托,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发票风险管理策略,将发票风险管理覆盖到企业经营活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中,并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风险管理机制。
此外,还要在执行落实上下功夫,健全发票管理责任追究、发票使用监督考核制度体系,重视员工培训,确保员工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坚决,对公司制度的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上海崇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