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的炮兵有150毫米/155毫米口径的榴弹炮,但受限于数量以及出动率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此类重炮实际使用得并不普遍,反倒是次一级的美式105毫米口径榴弹炮使用要更多,是当时其炮兵力量中比较有威胁性的武器。
这种火炮的装备级别也比较高,一般装备于独立炮兵团以及部分精锐美械军中,我军想要缴获此类火炮,必须要打掉它的精锐军级单位或者是独立炮兵部队。
在1947年的鲁南战役中,华东我军发挥出色,一举歼灭了国民党军的第1快速纵队、整编第26师、整编第51师等部。
当时其独立炮兵第5团以及第4团的1个营,也分别配属于上述各部中,结果鲁南一战我军不仅缴获了美式105毫米榴弹炮,还一口气缴获了48门;后来华东野战军组建特种兵纵队时,最为关键的榴弹炮团就是以鲁南战役中缴获的美式榴弹炮为物质基础的。
鲁南一战有其特殊性,因为美式105毫米榴弹炮集中使用,而且集中被歼,此后这种机会就不多了。
而在东北战场上,我军第一次缴获美式105毫米榴弹炮也是在1947年,不过要比华东战场晚几个月,是在当年的夏季攻势中缴获的。
在夏季攻势的总缴获清单中,明确提到了缴获美式榴弹炮数量为13门。
此前网上的一些观点认为这批美式榴弹炮均为缴获第71军直属炮兵营的战果,但其实并非如此。
按照国民党军军直属炮兵营的编制,一个营为3连12门制,第71军炮兵营实际并没有13门炮;而且从后来的四平攻坚战可见,第71军在城内还有榴弹炮,所以这批缴获榴弹炮显然不全来自该军。
通过对东北我军夏季攻势战报的研读,其实13门美式榴弹炮是分两个战场缴获的。
其一是在怀德大黑林子地区歼灭第71军第88师、第91师大部时,将该军所属的美式榴弹炮营主力歼灭,实际缴获到的美式105毫米榴弹炮为9门;
其二是在南满方面山城镇之战中缴获了4门美式榴弹炮,在这一作战过程中,我军曾打击了新6军新22师一部并歼敌1500余人,这4门美式榴弹炮就是新6军直属炮兵营配属下来的一个连,结果被全部端掉。
这样的话,总计缴获9门+4门,就是当年的夏季攻势总计缴获到的美式105毫米榴弹炮总数了。
在东北战场上,这种等级的榴弹炮其实也并不多,因为当时并没有装备此种火炮的独立炮团,而是由原先的各美械军配备。
因为美式榴弹炮并无多少库存,所以一旦损失后就很难补充了。
比如新6军直属榴弹炮营,后来是凑了4门日式山炮凑数;第71军的榴弹炮营只剩下3门炮实在太难看,不知道从哪里搜罗了2门炮过来,算是凑出了5门榴弹炮来。
至于东北战场上其他的此类火炮,只有新1军炮兵营和第53军炮兵营还完整,但也不过是24门炮,这就损失不起了。
所以到1947年的秋季攻势时,就没能再缴获美式榴弹炮了;到冬季攻势时,东野部队终于解放四平,在四平之战中歼灭第71军守军(主要是第88师及地方和留守部队)时,又缴获了配属的1门美式105毫米榴弹炮。
这样的话,东野缴获的美式榴弹炮就增加到了14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第60军在四平战役时畏惧被歼,弃吉林城逃亡长春。
第60军是滇军部队,它并没有军直属炮兵,而是由新1军榴弹炮营中分出了一个4门制连,作为军支援火力。
在该军撤逃长春的过程中,因为这4门榴弹炮不方便带着,所以就遗弃了。
但是据称这4门炮遭到的破坏比较严重,因此东野原先缴获的14门美式榴弹炮再加上这4门炮,并不都可以使用。
在后来东野炮兵纵队成立的第5团中,实际可用的美式榴弹炮数量为14门,这就是辽沈战役前东野美式榴弹炮的阵容了。
不过因为是新建部队,再加上炮弹等方面的问题,辽沈战役时这个团留守后方;而在辽沈战役中,缴获可用的美式榴弹炮总计34门,这些榴弹炮缴获后使得东野的美式“十榴”炮实力大为增强,并在后续的战役战斗中继续发挥作用。
好象是日105榴弹炮弹头经过加工能用美105榴底火发射,大连和胶东能少量复制底火。
东野的军工生产能力已经很强,炮弹不成问题。
攻打锦州时,似乎是有一个美105榴营参战。
美式105榴主要是炮弹有限,打一发少一发,而且补充困难。反倒不如日式火炮发挥的作用大(炮弹东北可自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