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寿锡凌参加座谈并发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前不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妇联举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寿锡凌受邀参加座谈时说。寿锡凌表示,近年来,陕西高院印发并实施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进实施“四令一书”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和推动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离婚证明书等“四令一书”工作,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四令一书”在保障妇女、儿童和婚姻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家事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最传统、最基础的案件类型,也是最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件。家事审判事关百姓福祉。”寿锡凌表示,人民法院要加强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以家事法官为核心、司法辅助人员为依托、家事调解员为辅助的专业化团队,在注重研究家事审判规律的同时,吸收借鉴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历史文化,坚持德法并重,注重价值引领;要继续加大举措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拓展工作平台,加强巡回审判,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更加有效保障;要推动形成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共治格局,强化与行政、司法、社区等社会各方的协调配合,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方式、创新工作载体,妥善处理好家事案件,形成解纷合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作者:王鑫 | 摄影:张兴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