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造有,虚能受实”——读郑板桥《重修大悲庵碑记》札记

吉利社会 2024-10-17 03:12:18

近读《民国东台志》,在其“艺文记”篇目中,第一篇就是郑燮的《重修大悲庵碑记》。郑燮,就是大名鼎鼎的书画家郑板桥,而这大悲庵正是东台安丰的一座寺庙。看来这位板桥先生与安丰古镇渊源匪浅。

翻阅历史资料,浏览相关网页,拜读《重修大悲庵碑记》,深有所悟。

郑板桥(1693年11月22日——1766年1月22日),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以“板桥先生”著称于世,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郑板桥是清代著名书画家、文学家,是“扬州八怪”的代表人物。以“诗书画三绝,茶酒肉三好”扬名天下。

郑板桥虽然在诗书画方面卓有成就,但却清贫一生,耿直一世。

他二十四岁中秀才,四十岁中举人,乾隆年间考取进士时已经四十四岁。虽然最后考取了功名,但一路走来,满是荆棘,到处坎坷。他考取秀才后,家道中落,母亲去世,只能在老家设馆蒙童,到扬州鬻字卖画,以补家用。怎奈连年灾荒,蒙童不读,诗画难售,生活困顿不堪。三十岁时,父亲离世,不几年又有丧子之痛。家里苦痛不断,又有债主堵门索债。不得已,三十六岁的板桥先生到兴化天宁寺避债读书。也是机缘巧合,在天宁寺,郑板桥偶遇来此参加法会的安丰大悲庵主持法树老和尚。两人一见如故,法树十分欣赏板桥的书画,深觉功力深厚,超凡脱俗,遂邀请他到安丰随喜小住。而郑板桥也久闻东陶海东夫子王心斋之名,心慕神往。

两相吸引,郑板桥就来到了苏北小镇安丰。安丰虽小,却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古镇,据说这安丰的镇名就来自在此担任盐仓监的一代名臣范仲淹,而当时的安丰位列淮南十大盐场之首。

板桥先生来到安丰后,潜心研读王艮、吴嘉纪的著述后,更加激发了他的志向:“谁与荒斋伴寂寥,一枝柱石上云霄。挺然直是陶元亮,五斗何能折我腰。”流寓苏北小镇安丰,“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白菜青盐粯字饭,瓦壶天水菊花茶”。清风鸣蝉作伴,粗茶淡饭谋生。经过这乡野静寂的磨砺,先贤思想的洗礼,返乡后他越加发奋,先后中举人,取进士,带着“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政治抱负走上仕途。

然而,心系一枝一叶的耿直之士终究敌不过鱼肉百姓的贪腐官僚,在贪腐成风的政治中,刚直不阿的郑燮惨遭逆淘汰,于乾隆十八年被从山东潍县知县任上罢官回家。三年后,乾隆二十一年春(1756),从山东罢官后的郑板桥,再访阔别多年的安丰古镇。此时的大悲庵已规模初具,修葺一新,但好友法树已圆寂。郑板桥心生感叹,应大悲庵新住持法树的徒弟禹平之请,写下了著名的《重修大悲庵碑记》。

这篇碑记是应禹平和尚之请的命题作文,更是一篇有着真知灼见的上等佳作。用以纪事,生动叙述了大悲庵从无到有、由虚而实的发展历程,用以说理,则以大悲庵的创建历程阐释了“惟无乃能造天下之有,惟虚乃能受天下之实”的道理。

碑记开篇就开门见山地提出论点:惟无乃能造天下之有,有而不能造有也。惟虚乃能受天下之实,而实不能受实也。

这是一个充满哲理的观点,阐述清楚很难。板桥先生举重若轻,一句“大悲庵之建即是道矣”,引出论据。

接着具体记述了悟明和尚“结茅编篱”,在安丰周家桥西艰辛草创,含珠、法树、禹平一代代前仆后继的努力奋斗,以及歙县徐公的“乐善喜施”,大悲庵不断完善,“遂构成全局”,卒成其志,实现了大悲庵从无到有、由虚而实的创建。

最后得出结论:“由今溯昔,大悲庵之自无而之有,自虚而之实,岂非无能造有、虚能受实之明效大验哉?”

全文连头带尾,仅用570字,就将一个深奥的道理阐释得清清楚楚。文章言简意赅,用语精当绝妙,文理兼备,具有极高的文学艺术价值。难怪《民国东台志》将其收为“艺文记”第一篇。

《重修大悲庵碑记》是一篇优秀的文学作品,肯定也是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只可惜这幅作品没有能以书法的形式留存后世。但我们可以从他的另一幅留世的《重修城隍庙碑记》中一睹“六分半书”的艺术风采。

斗转星移,昔日的大悲庵已经不在,今天安丰镇的大悲庵是今人重建的,天王殿前的照壁上,还可以看到郑板桥当年写的这篇碑记。

附:《重修大悲庵碑记》原文

重修大悲庵碑记

郑燮

惟无乃能造天下之有,有而不能造有也。惟虚乃能受天下之实,而实不能受实也。大悲庵之建即是道矣。

顺治康熙年间,有僧悟明,笃念佛,无尘事。舟中人延而供之,师弗乐,复买地于安丰之周家桥西,结茅编篱,仅避风雨,经声达户外,人愈敬之。致木数百头,砖瓦数十万,夜扣其门,转咒不应,破门入,师辞曰:何处不可施舍,独此耶?众皆赧去,遂以茅屋终厥身,是始开山,已了得一个“空”字。

师病,人问所托。曰:吾兄含珠、可珠,来重起佛殿,又造韦陀殿。缘未至,强为之,累债无算。圆寂时,无含饭也。其徒法树克成师志。法树有徒禹平,又善成法树之志,相与忍饥寒,勤作苦,捐口食,积锱铢,几年尽完夙逋,更作西廂别殿,而此庵遂构成全局。

乾隆十七年壬申,有歙县徐公肇成司马昆玉与法善,悉其清修,爰发大愿,谓佛殿湫隘,宜崇之鸠工庀材,费钱六百金,群助者半,已捐者过半,更捐置田园田一顷,以供香火,而大悲庵遂巍然黝然矣。夫徐公之乐善喜施皆法公之道行有以感之也,法公之经营修造皆其徒禹公之辛勤劳苦克成厥志也,法公师弟之创修,又赖其先悟公暨含公之茅屋不葺、藜藿自甘志以终而乃食报于子孙之克振兴也。由今溯昔,大悲庵之自无而之有,自虚而之实,岂非无能造有、虚能受实之明效大验哉?岁丙子二十一年丙子春,余罢官过安丰时(疑多一“时”字),时法公已没,其徒禹公请以碑记记歙邑徐公司为(应为“马”),为之勒石,备斯庵之始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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