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当权后废除保甲法,宋哲宗恢复后沿用至南宋,民国也采用

史海撷英 2024-11-16 16:11:49

宋神宗以前宋朝实行募兵制度,士兵分为禁兵、厢兵、乡兵,藩兵四种。

禁兵是天子的卫兵,宋初赵匡胤把天下最精锐勇猛的士兵,选送到了京城充当禁军,以此削弱藩镇势力。厢兵是地方上的士兵,禁军挑选剩下的充当厢兵。战斗力比较差,士兵素质也不行。平时也很少训练,地方多用厢兵干畜牧、修缮、水运和陆运一类的力气活。乡兵是从民间挑选出来的,以及民间自愿应招入伍的民兵,用来驻守边防。河北、河东有“神锐”、“忠勇”、“强壮”,河北有“忠顺”、“强人”,陕西有“保毅”、“寨户”、“强人”、“强人弓手”,河东、陕西有“弓箭手”,河北、河东、陕西有“义勇”,麟州有“义军”,川峡有“土丁”、“壮丁”,荆湖南、北有“弩手”、“土丁”,广南东、西有“枪手”、“土丁”,邕州有溪峒壮丁。藩兵是归附宋朝边疆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

《文献通考》记载宋太祖时期士兵总共378000,禁军有193000;宋太宗时期,士兵总共666000,有禁军358000;宋真宗时期,士兵总共912000,禁军马步432000;宋仁宗时期,总共有士兵1259000,禁军马有826000。宋英宗时期有士兵1602000,禁军有663000。

禁军士兵人数越来越多,国家财政负担越来越重。而这些禁军战斗力越来越弱,宋辽长时间和平以后禁军没有实战经验。禁军士兵每天就是领工资混饭吃,他们自己不去皇宫值班,而是雇人替自己值班。禁军发粮食的时候,他们不自己扛回家,却雇人替自己扛着。不能吃苦贪图享受,军纪也差,这样的军队如何能够作战。

《文献通考》记载到了宋仁宗时期过去养三个士兵的财政,现在只能养一个士兵,河北一路士兵军费就要1020万缗,军费占当地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三。陕西路一年的军费开支要1500万缗,占当地财政收入的一半,国家还要出一部分钱。河北、陕西二路军官增加了160名,骑兵一个指挥级别的军官,一年就要支付43000缗的工资。一个步兵一年就要支付32000缗的工资,总共支出的军费要上千万缗。

到了宋神宗时期,他见冗兵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节省国家财政支出,想要改变宋朝的募兵制度。王安石提出了保甲法。

保甲法规定:十家是一保,选其中有领导能力的人当保长,五十家是一大保,选出一个人担任大保长。十个大宝是一都保,选出大家信任的人担任都保正,还有一个副保正。《水浒传》晁盖担任的就是保正一职,保正管理五百人。每一大保夜里出五人巡逻捕盗贼,抓获盗贼有奖励。同一保内有人犯强盗、杀人、放火、强奸、拐卖人口、传邪教、下毒,知情不告发的,按照律伍保法处罚。保甲的武器弓箭需要保内百姓自己置办。保甲法从熙宁三年(1070年)提出,开始只在都城开封附近州县试行,到熙宁五年(1072年)才正式实施。

王安石

王安石提出的保甲法效法的是商鞅的连坐制度,其目的一是变募兵制为义务兵制,减少国家军费财政支出。二是为了加强国家对基层百姓的控制。三是提高宋朝士兵战斗力。现在看来保甲法的确是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开封附近陈留县试行期间,保内需要弓箭,县里官吏督促百姓置办弓箭,没有弓箭的要判刑。官吏还要求每保内置办一个鼓,百姓只能当了衣服购买弓箭。

元丰四年(1081年)保甲士兵达到691945人。节省军费1661483,一年支出军费313160缗钱,保甲的确是为国家省了不少军费。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当权后废除了保甲法,宋哲宗亲政后又恢复了保甲法。保甲法一直延用到了南宋时期,民国时期也使用了保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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