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表示,自己被热播电影《好东西》投诉了。
据网友截图显示,该网友发布了观看《好东西》的画面,因此被《好东西》的著作权人投诉。投诉理由为未经委托人授权/许可而擅自使用或传播本片拍摄内容、剧照海报、电影正片/片段等资料的行为,均涉嫌侵害委托人依法所享有的著作权,请立即删除。
网友发文表示,已老实,屏摄是不对的,以此为戒。
11月20日,《好东西》导演邵艺辉就发博呼吁观众:拒绝屏摄、文明观影。
微博配图中还给出多个为什么不要屏摄的理由。邵艺辉导演表示,屏摄会影响其他观众,并且精心拍摄的画面在手机屏摄李会褪色变形,她说:我看了真的很心痛!
怎样算屏摄?其实每张电影票背后都会有清楚的说明,禁止屏摄。观影过程中,从龙标亮起到结尾字幕结束,中间均不能屏摄。想要在电影院打卡的观众,可以拍摄票根或定桢照片,也可以拍摄物料和海报。
有博主表示,第一次看见电影方投诉屏摄用户,值得点赞!
11月22日,邵艺辉导演的新作《好东西》正式上映。此前的两轮点映,《好东西》就已凭借堪比脱口秀的犀利金句、温柔的女性叙事,收获诸多好评。截至目前,《好东西》豆瓣评分达9.1分,评分人数超过34万。
屏摄当心违法
“我看很多人都在拍摄啊,而且我不会把拍到的内容进行商业传播,只是分享生活而已。”当记者提醒一名观众时,该观众表示自己只是发送几张照片或者很短一段视频到网上,既是对个人生活的记录,也算是对电影的一种宣传。
还有受访者认为,“屏摄”和在观影时喧哗、踢椅背一样,属于不文明观影行为。关于“屏摄”只要不涉及恶意商业侵权,就没必要上纲上线。
但对于随意“摄录”并发送到网上的行为,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反感。“正看的投入呢,身旁有闪光灯亮了或者快门声响了,真是特别影响心情。”“本来看电影就是想看里面的情节,可是有些人直接把精彩部分发网络剧透了,神秘感一下没了。”部分影迷对随意“摄录”并发送网络的行为吐槽道。
那么,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进行“屏摄”,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如果拒不听从,有权要求其离场。
安徽凤乾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继勇介绍,对于观影中拍摄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的行为,需要多方面进行判断。如果拍摄的视频或照片只是为了个人欣赏、研究、课堂教学或者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进行评论、发表个人感慨等,一般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这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违法。例如,观众看完电影后,对电影中某个具有深刻意义的画面拍照并在朋友圈简单分享自己的感受,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违法。
如果将拍摄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比如为某个产品做广告时使用电影画面,或者通过发布电影视频、照片来获取经济利益,如收取广告费用、推广费用等,这种行为就侵犯了电影作品的著作权,是违法的。
此外,影响电影的正常传播和市场秩序,即使不是出于商业目的,但大量的拍摄和传播行为可能会对电影的正常发行、放映以及版权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影响电影市场的版权秩序,也可能会构成侵权违法。
胡继勇提醒,在看电影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影院的规定,文明观影,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网友评论
ニク:盗摄是不对的,以前没人重视不代表你是对的,删掉就行。
在春天游泳:《好东西》做得好!终于有人整治盗摄了!
我还是喜欢叫五分裤:终于有片方敢硬刚了!!
momo(爱看电影版):原来真的不是说说而已,给片方点赞。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真正意识到屏摄是错误的。
和猫觅影:终于有会干正事的片方了,好耶。
宇宙蕾拉leila:因为看电影经常有人亮手机,所以只看早上人少的场次了,盗摄真的很烦啊!
来源:新闻晨报
没一个好东西
呵呵,在宣传的时候不好好讲作品,跑过来内涵男性,发现大陆宣传德行越来不好了,有的谈男女问题,有的谈卫生巾,你要真愿意为大众发声,就把投资电影的钱拿来发声好了,别他妈故意博流量
本来搞文化的不仅仅没有文化,还缺乏道德;现在是评论不能说差,评分不能打低,时不时还要扣帽子,算了,当瞎子吧
[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