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笼中》分账风波,谁在说谎? 恩波说,电影总票房22亿,强哥答应分我5%,也就是1.1个亿! 这种说法跑偏的不是一星半点,貌似不合常理∶ 任何一部电影上映,总票房并不代表总收入,还要去掉多项成本及分成, 八角笼中总票房22.07亿,片方分账20亿,按照片方分账比例41.11%,也就是8.29亿, 再去掉投资1个亿、宣发成本0.5亿,剩下的6.8亿才是片方纯利润,这个钱不是王宝强个人的,要分给团队。 这种情况下,仅恩波就占了5%的电影票房总收益,这可能吗?根本不够分。 一无合同,二无录音、三无聊天记录,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王宝强是否作过承诺。 综上,恩波在王宝强的律师面前,不得不“有事好商量”!
想钱想疯了,有证据到法院起诉,没有证据不要在网上丢人现眼
250才会相信分一亿
票房看起来不少,但是,这是全国很多城市几百家甚至上千家影院连续排片卖出的,所以这22亿里至少拿出一半分给这几百上千家排片放映的影院,然后再分给版权方原作一部分,再拿出一部分税交国家,还要拿出一部分场地费道具费宣传费广电局审批费,这还没完,主演片酬,群演片酬,还有分给投资商一部分,估计其他有些不便公布的费用还有。22亿片酬,王宝强自己估计都拿不到一个亿。
只想吃大的,却不知大的到底有多大,自己有没有资格去吃,外行的悲喜剧…
税呢,这片子成本用不了一个亿
基本上连院线和资本都不放在眼内。
票房的5%,他有这么大能量吗[哭笑不得]
还得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