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上辈子相逢于人生过半之时,那个男人对外凶狠强势,对内却温柔小意,事事都宠着她。
生命弥留之际,他竟怕她黄泉路上孤单,陪她一起走了。
再次睁眼,回到十八岁,林爱云决定今生先去找他。
领带拂过纤细的手腕,面前的人西装革履,衬衫半解露出的喉结滚动,嗓音沙哑:“别怕,我会吃了你吗?”
不多时,红梅朵朵开,唇瓣被咬破,这叫不会吃了她?
信不了一点儿。
强势索爱,脾气火爆,又野又凶,比之前世有过之而不及。
萧城天生冷漠狠辣,做事不择手段,短短几年便接手了家族里的所有生意,是京市最不好惹的阎王爷。
却没人知道他最近怪病缠身,夜夜都能梦到自己在宅院里与一位美人缠绵,娇娇软软的求饶声挠得他心痒痒,却在梦醒后,掘地三尺也寻不见半分她的身影。
为了缓解病症,他南下寻医,一道熟悉的身影跌跌撞撞闯进他的视线。
那一刻,他掐灭了手里的香烟,唇角勾起一抹残忍肆意的笑。
“找到了。”
阅读指南:1V1,双C
试读:重生
“别怕。”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走的,爱云,你等等我。”
不要!不!不要!
林爱云猛地睁开眼,望着天花板,茫然许久。
尚未从悲痛中游离出来,眼眸渐渐蒙上一层薄薄的水雾,喉咙哽得生疼,像是被一只大手紧紧扼制住,无法呼吸,也没有办法发出声音。
殉情,这样极其罕见的事情,林爱云从未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个傻瓜,怎么能跟着她一起死?
萧城喝完药后,抱着病重濒死的她躺在冰冷的病床上,一同等待死亡的降临,他说,这样能一起走黄泉路,一起投胎,还能求求孟婆看在他们老夫老妻的份上,不让他们喝汤,下辈子他就能提前找到她,早些在一起。
这个笨蛋,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在那股死亡的感觉犹存下,她居然回到了几十年前的旧时闺房,一开始她只当是临死前的追忆往昔,可是这一幕停留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些。
不对劲,很不对劲。
眼前陌生又熟悉的摆设,鼻尖萦绕的丝丝饭香,指腹触摸到的柔软被单,还有窗外响亮的鸟叫声……
这一切未免都太过真实了。
良久,林爱云的脑海中轰然涌上一个离谱的念头。
似乎想要验证这个想法的真假,她慌忙从床上坐起身,跑到门后挂着的圆镜前,这一刻她看清了自己的脸,不再是皱纹遍布的老妇,而是肌肤紧致的少女,这是十几岁时的她!
林爱云大骇,脚下一软,抬眼间又看到了墙上的大字报日历上写着的几个清晰大字——1949年3月25日。
她居然回到了过去?那萧城呢?他会不会也跟着一起回来了?
林爱云恨不能现在就飞到萧城身边去问问答案,可是现在他们两个人一南一北,相隔千里,在这个通讯和交通都不方便的时代,完全不可能做到。
而且重生这种事情太过匪夷所思,万一他没有重生,她就这样扑上去岂不是会吓他一跳?又或者,会不会被他一拳打死?
萧城跟她说过,他年轻的时候可不好惹,是出了名的刺头。
但不管他此时是什么样子,林爱云早早就认定他了,断然不会轻易放弃这段感情。
可万一萧城没有重生,他不认识她了,年轻的他还会爱她吗?
林爱云没有十足的信心,因为此时,他是京市云端上的天之骄子,而她只是南沟村的小小村姑,这样巨大的背景悬殊下,就连见面都很难,更别提让他喜欢上她了。
前世要不是萧城的热烈主动,他们两个人也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这一世……
但上天大发慈悲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不是让她自叹自哀的,她一定要牢牢抓住机会,早些找到萧城,弥补那些错过的岁月。
这时,从窗外飘进来的一段对话打断了林爱云的胡思乱想。
*
饭点时分,家家户户扬起袅袅炊烟,烟火馨香,身穿蓝布衣裳的中年妇女从厨房出来,将竹篮子里剁碎的烂菜叶一股脑都给倒在鸡圈里,十几只鸡扑腾着翅膀,一拥而上。
“文华妹子,我这儿刚从地里摘了些辣椒回来,你要不要拿些去?”
闻言,张文华循着声音往篱笆外面看去,就瞧见住在前头的李桂娥探头探脑地往屋子里看,那双绿豆大的眼睛滴溜溜转着,不知道在打些什么坏主意。
这婆娘的嘴是出了名的碎,最喜欢议论别人家里的事,黑的都能说成白的,拿了她的东西,指不定明天就在村里传成什么样子了。
一见是她,张文华脸色倏然就垮了下来,语气冷淡:“不用了,咱家不好辣口。”
说完就准备转身离开,谁知道李桂娥却不死心,竟然还开口喊住了她,道出了真正的来意:“哎,你们家爱云丫头真的要嫁去风源村啊?那地方可穷得很呢,姑娘嫁过去是受罪……”
听见这话,张文华便来气,脚下一顿,撸了撸袖子正准备好好教训一下李桂娥,让她知道到底什么叫做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道轻轻柔柔的嗓音。
“桂娥婶,这话你是听谁说的?我让我爹找他去!在背后胡乱编排人是非,破坏姑娘家名声,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再说了,谁说我要嫁人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张文华和李桂娥不约而同地偏头朝着不远处的房门口看去,就见到她们口中的主人公正站在石阶上,面带怒气地瞪圆了一双杏眼。
时常待在城里读书,这口音都带上了些咬文嚼字的意味。
十七八岁的模样,蓝色长衫规规矩矩地扎在黑色裤子里,不知道是不是人太瘦了的缘故,盈盈一握的细腰衬得胸前鼓起的弧度有些扎眼。
额前被些许汗珠打湿碎发,贴在白净的小脸上,出水芙蓉般清丽,当真像极了画报里的漂亮女郎,难怪村里那些年轻后生,一个个的跟着了魔般上赶着要跟林家结亲。
“害,我就是在村口听了一耳朵,至于是谁,哪儿还记得清楚?”李桂娥心虚地抓紧了手里的篮子,林爱云她爹林建志可不是好惹的,要是真被找上,家里那口子不得把她皮给扒了?
想到这儿,李桂娥一拍大腿,笑着奉承道:“既然没这事那就好,爱云生得这么俊,哪还用得着操心嫁人啊,哈哈哈,家里还等着我送饭呢,我就先走了。”
“……”
看着李桂娥脚下生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小路尽头,林爱云撇了撇嘴,欺软怕硬的主,但凡强势一点她就没话说了。
林爱云才收回视线,这一偏头又跟自家老娘对上了眼神。
“不是说追求婚姻自由,反对包办,死都要嫁吗?今天怎么改口了?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居然还舍得从你屋子那三分地里出来了?”
一连三问,直把林爱云给问得抬不起头来,同时她也想起了自己上辈子在这段时间里做的蠢事。
半个月前,趁着天气好,她跟村里的几个女孩一起去河边洗冬衣,没想到一时不察竟踩空从岸边摔了下去,那处水深得很,女孩们不会水胆子又小,没人敢下去救她,你推我让,派了两个代表回村里搬救兵。
但是就林爱云那点体力根本支撑不到救兵赶到,正当她被呛了好几口水,吓得忍不住绝望的时候,幸好有个强壮的男人从旁边路过,放下刚砍的柴火,就跳下河把她给捞了上来。
而这个人就是孟保国。
英雄救美的桥段,无论放在何时何地,都格外令人心动,年纪尚轻的林爱云不可避免地对初见的孟保国产生了好感。
自这件事后,林爱云时常借着去风源村找同学玩的理由,与孟保国偶遇,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稔起来,私下也单独见过两次。
一切都在循循渐进中变得越来越清晰明了,她心中的那层窗户纸也捅破于听到他家中正在为他相看媳妇儿的时候。
她急了,为了嫁给孟保国,她先是在宠爱自己的家人面前撒娇耍赖,见得不到支持,就放狠话,甚至绝食抗议,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怎么也不肯出门,连话都不跟他们说一句。
当时还觉得自己一点儿错都没有,然而这些极端行为,在现在的林爱云看来,简直幼稚极了,这完全是把关心自己的父母往外推,把他们的一片真心放在地上踩。
一想到这儿,林爱云也不顾上张文华手里还抱着竹篮子了,直接大步上前,一把扑进了她怀里。
“娘。”
谁知刚刚开口,豆大的泪珠便控制不住地从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喷涌而出。
见状,故意冷着脸的张文华顿时就慌了,心疼地连忙用手去擦女儿眼角的泪水,一边擦着一边着急道:“傻丫头,你哭什么!你要是真的想嫁,爹娘也不是不能点头。”
“我不嫁,我不嫁。”听见张文华松口,林爱云将头摇成拨浪鼓,极度抗拒的模样把张文华看得一愣,这转变实在太大,饶是精明如她,也看不透小姑娘心里头的弯弯绕绕。
咋就不嫁了?明明前两天还要死要活地非嫁不可的,今天怎么就不嫁了?
但张文华怎么猜,也不可能猜到自己的女儿已经是重来一遭的人。
“我想明白了,我才不要这么快就嫁人呢,我要在你们身边多待几年。”林爱云看着面前年轻的张文华,心里感到暖呼呼的,同时也忍不住愧疚。
“救命之恩也不用非得用以身相许来报答。”
“娘,对不起,这段时间都是我不懂事,你们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原谅我吧?”
许久没对母亲软声撒娇,“一大把年纪”的林爱云还有些不习惯,脸上浮现出两朵不好意思的薄红。
“你啊!”张文华戳了戳林爱云的脸蛋,竹篮子都掉在地上了,也没有心思去捡,心里涌上一股说不上来的欣慰。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女儿改变了想法,但总归是好的。
娇气哭嚷
“想明白了就好,我跟你爹还能害你?放心吧,你爹早就带着康子去孟家送礼感谢了,那些粮食够他们一家吃个一年半载的,从今以后你们也算是谁也不欠谁。”
张文华想到这儿,就更是庆幸林爱云没有一门心思钻牛角尖。
她很感激孟保国救了自家闺女,但是这人啊,都是自私的,一码归一码,她不可能因为救命之恩就随意将爱云嫁出去。
孟家实在不是个好去处,六口人挤在小小的两间泥巴房里,连个落脚地都没有,看上去寒酸极了。
家里来人了,也不知道招待,康子父子两在他们家待了那么久,甚至一口水都没喝上。
风源村一整个村子都穷,更别说在里面讨生活的孟家了,那是穷得叮当响,饭都吃不饱,男的还好,女的一个个瘦得跟猴似的,瞧见他们送过去的粮食和礼品,那两眼放光的模样,恨不得马上抢走,藏起来。
要是爱云嫁过去了,可想而知会过什么样的苦日子。
孟保国这个人,张文华也托人打听了一下,虽说是个老实正直的好小伙,生得高大端正,干起地里的活计也是一把好手,是他们村叫得出名字的出色后生。
但是耐不住家里穷啊,靠着那几亩地,自家人能吃饱都是难事,更别说养活媳妇和子女了。
俗话说的好,女不低嫁,这孟保国属实配不上自家爱云。
爱云打小就生得水灵,皮肤白皙似雪,巴掌脸,樱唇琼鼻,头发跟抹了发油一样柔顺滑亮,十里八村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还是个文化人,浑身的气质不俗,光站在那儿就够赏心悦目了。
不光长得好看,性格也好,鲜少跟人红脸闹矛盾,谁见了,都只有夸的份。
他们林家不说家大业大,也有几十亩良田,每年除了保证自家的吃食,还能卖钱,收益颇丰,存下的银钱够一家人过十分富裕的日子了。
说句实话,张文华就没想着把闺女嫁到村里,那些大字不识的糙汉子怎么配得上!
“就知道你们对我最好了。”林爱云将脸埋进张文华的脖颈里,眸底闪过一丝冷光。
孟家那个火坑,这辈子她是再也不会主动往里面跳了。
幸好回来的时间点正恰当,这个时候,她还没有一意孤行,为了恩情和所谓的爱情,违背家里人的意见,倒贴去嫁给孟保国。
只是令她头疼的是,由于她最近在家里闹得有些凶,死活要嫁给孟保国的事情被邻里听到了,在村子里产生了些许风言风语。
虽说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只要她不承认,也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事实的真相,但是这年头,姑娘家的名声比天大,要是被坏了,可是大事。
从刚才李桂娥过来明嘲暗讽,便能看出一二。
想到这,林爱云便把这事给张文华提了一嘴,想要商量一下对策。
闻言,张文华眉头皱起,沉吟片刻道:“这点我也早就想到了,等晚上你爹回来了,我跟他商量商量再做打算,你先别哭了,眼睛都哭肿了,快进来,我给你煮了面条,趁热吃。”
“好。”林爱云终于破涕而笑,她没想到居然还有再次尝到张文华手艺的一天。
“以后发生什么,也不能不吃东西,这样伤的是自己的身子……”
“我给你倒点儿热水,抹把脸再吃。”
这会儿不管张文华说什么,林爱云都没有不答应的。
*
最是春风吹得远,人间无处不生暖。
院中种了两三棵梧桐树,今年开花尤其早,像是一串串风铃在灰蒙蒙的晨间轻轻摇曳,淡淡的紫,淡淡的香,犹如飘渺的梦境一般,朦胧却清晰。
淅淅沥沥的小雨透过微开的窗,落在白皙的脊背上,曲线优美的肩颈裸露在外,晃晃悠悠,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盈盈如玉的光,不多时,颊边便浮现出丝丝薄红,紧系着心弦。
长长的睫毛忽闪,美目流盼,声音极细又极软,砸在萧城心里,透着嫩嫩的甜意。
可是正当他想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面前女人的脸倏然变得模糊,随后一股隐形的大力将他从中硬生生剥离开来,虚幻和现实互相交错,绘就成一幅杂乱的画作。
“妈的。”萧城从梦境中回过神,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手臂搭在额间,上面密密麻麻的虚汗打湿皮肤,令他厌恶地皱起眉头。
缓了好一会儿,才算是真正从梦境当中脱离出来。
活了快二十年,身处于萧家这个大染缸里,萧城什么样的场面没经历过?什么样的烂事没处理过?
可偏偏在面对近来这奇怪又缱绻的梦时,却毫无办法。
梦中画面荒唐,污秽,轻浮,却又宛如亲历,只因里面的人物和场景无一不是熟悉的,除了……
那个陌生女人。
萧城眯起眸子,扭头将视线落在不远处的窗边,心中烦躁无比,莫非是预知梦?毕竟在梦里面,他和她都不像现在这样年轻。
可是从连续做梦,发现不对劲开始,他就让人将京市翻了个底朝天,但别说找到那个女人了,竟连个相似的鬼影都没找着。
况且萧城一向对这些神神叨叨的说法嗤之以鼻,派大量人手去找,已是破了底线,没找到便收了手,然而等他放弃过后,春*梦却越做越凶。
近些时日,只要他一闭眼入睡,就是与那个神秘女人缠绵悱恻的绮梦。
晚上睡不好,白天做起事来只觉不得劲。
他接连找了好几个知名的医生,连助眠的药都吃了好几个月,却统统都没有多大的用处。
萧城在枕头边上摸出一盒烟,划开火柴给自己点上一根,背靠在床头,虚渺的烟雾缓缓从口中漫出,飘向上空。
半响,薄唇一张一合呢喃出声:“该找个女人结婚了吗?”
这个想法才刚刚冒出,眼前就浮现出一张如泣如诉的娇美脸庞,那双水雾雾的大眼睛里充满控诉,似乎下一秒就能哭出来一般。
“……”行,等老子找到你,你最好哭个够。
门口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萧城的思绪,他随手捞起床头的白色工字背心擦了擦的脏污,下床去开门。
打着赤膊的男人,浑身上下只着一条短裤,还没完全冷静下去的,异常突兀,背部宽阔厚实,沟壑分明,每一块肌肉匀称得都像是美术家细致雕刻出来似的好看。
小麦色肌肤上有几道狰狞的疤痕,给他平添了几分性感和野性,明明年纪尚轻,算是个半大的少年,眼神中那股嗜血的冷冽却令人不敢小觑。
顺着健壮的身材往上,是一张年轻,并且十分俊气的脸。
没睡好导致他的脾气比之以往更加暴躁,懒懒靠在门框边,吞云吐雾时眉眼间满是不耐烦,嗓音沙哑:“什么事?”
“少爷,大房那边让您过去商量有关城西店面的事情。”门外站着的是一位身穿黑色中山装的中年男人,微垂着头,露出参杂着银丝的乌发。
而在他身后跟着一个小子,看起来跟萧城差不多大,同样身穿一套中山装,领扣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一颗,面无表情的模样跟他爹如出一辙。
“让他们等着。”
萧城说完,眼睛定定地盯着江堰,瞳眸忽而变得幽深起来,因为几年前的那件事,江过军主动把自己唯一的儿子送去参军了,没想到居然能忍到现在,前不久,才在他的暗示下将人接回来。
嘴里咬着烟,萧城话语含糊不清:“回来了就好好做事,少去小姐面前晃悠。”
“是。”摸不清萧城的想法,顿时江过军头垂得更低了,想了想还是道:“以后就让他伺候您。”
闻言,萧城啧了一声,摆手道:“都什么年代了,还说伺候不伺候,要是被旁外人听到了,岂不是要把萧家划到地.主和资.本那块儿去,以后少爷也别喊了,叫名字就行。”
“不敢。”江过军一听见这话,惊出一身的冷汗,如今京市风头正紧,外面还在打仗,乱得很,有时候一句话就能要了一条人命,谁还敢跟以前一样咧着嘴随便开口?
而像萧家这样的大家族更是得夹紧尾巴做人,要不然木仓打出头鸟,什么时候木仓抵脑袋上了都不知道。
虽然说,因着那层关系,再大的火也烧不到萧家头上,但小心为上,总没有错处。
“行了,我让你去沪市找的那个老中医呢?”萧城一瞧见江过军这战战兢兢的模样就觉得碍眼,浓眉蹙起,转了话头。
“找到了,只不过……”江过军颔首,停顿了一下才继续道:“只不过人现在不在沪市,带着一家老小逃难回了江明省老家。”
萧城抖落烟灰,沉吟片刻:“过段时间我会去拜访,你准备一下。”
“是。”
萧城摆摆手,示意他们可以退下了,江过军和江堰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回廊尽头,直至再也看不见,没过一会儿他抽完烟也回了房。
庭院之中再次恢复寂静。
离开
“爱云,到了你小姨那边,有什么事情就跟她说,千万别一个人憋在心里。”
“照顾好自己,等村里那些闲言碎语消散了,我们就把你接回来。”
“顶多就一两个月,最迟也是到夏天。”
县城汽车站里,林建志两口子拉着林爱云的手舍不得放开,旁边的林文康早就转过脸偷偷擦眼泪了,“要不我跟我姐一起去吧,万一到那边被人给欺负了,该怎么办啊?”
林建志拍了林文康两巴掌,下意识脱口而出:“就你小姨那泼辣性子,能让你姐被欺负了?”
说完,才反应过来这话由他说出口有些不妥,果不其然一扭头就收到了妻子的一个白眼,干笑两声,再不敢胡乱说话,闪身躲到了林爱云身后。
其实林建志这话也没说错,张文月性子直,说话做事自有一套章程,脑袋灵活手段强,是出了名的厉害,长相也极其美艳漂亮。
张家的女孩儿就没有丑的,但当属张文月长得最好看。
在县城读书的时候,还结识了现在的丈夫,一个农村出身的嫁到县城里享清福,夫家百般疼爱,帮忙安排工作,每年回乡都是大包小包的,谁不佩服她有本事?
虽然私定终身这一点饱受诟病,但村里那些嚼舌根的,哪个不羡慕张文月的好命?
“好了,车也快开了,路上注意安全。”张文华最后抱了抱林爱云,就松开了她。
“你们也是,我会照顾好自己的,等到小姨那儿了就给你们寄信回来。”林爱云眼眶发红,一步三回头地往班车上走。
分别总是伤感的,直到班车启动,晃悠着往前走了许久,林爱云的心情才渐渐缓过来,靠在车窗瞧着外面出神,时间会消淡所有,先去隔壁县避避风头,等下次再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将回归正轨。
县城之间距离较远,坐班车得要三四个小时才能到,由于昨晚没睡好,林爱云本来想窝在座位上睡一会儿,但许久不曾坐过这种老式班车,头被颠簸得发晕,闭上眼睛怎么也睡不着。
再加上不知道谁带了活鸭上车,嘎嘎嘎叫嚷着,吵得头疼,不光如此,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臭味飘在狭窄的车厢里,胸口涌上一股恶心感,差点儿令她吐出来。
纵使这季节还有些冷,她还是伸出手将窗户打开了一条缝,清爽的冷风徐徐灌入鼻尖,这才好受一些。
就这样煎熬着,总算是在下午到达了兰溪县汽车站,她顺着人流往外走,才刚出站就一眼看到了等在门口的张文月,她穿着一身得体的墨绿旗袍,长发盘到脑后,利落又干练,长相和张文华有四五分相似。
岁月没有磨掉她的美丽,反而添了一丝韵味,惹得周围的男人频频往她身上看,被自家婆娘捉到了,自是少不了吵闹几句。
“小姨!”
林爱云唇角扬起一抹大大的微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张文月身边。
“爱云!”
张文月看着出落得越发标志的外甥女,那是越看越满意,同时也想起了上次和姐姐通信时她拜托自己的事情,不由又上上下下把林爱云给打量了一番。
林爱云自然也注意到了张文月的动作,不由咯噔一下,该不会小姨看出什么来了吧?毕竟上辈子经历了那么多事,她现在不可能完全回到十七八岁的娇俏,只能尽可能地装出来。
至于装得像不像,她实在把握不了那个度,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别扭。
但好在一切只是虚惊一场,张文月只是拉着她的手左右看了看,便主动接过她手中的大半行李,带着她往自家的方向走。
“事情你娘都跟我说了,那些碎嘴皮子,真都该拿针给缝起来。”张文月边骂边呸了一口,她护短得很,见不得自家人受委屈。
林爱云垂下眼眸,叹了口气,“也是我自己脑子糊涂,给家里添麻烦了。”
见状,张文月打了打自己的嘴,亲昵地挽上她的胳膊,“哎,瞧小姨这张嘴,提起这些不开心的事情做什么,一路上累坏了吧?我让你姨父买了你最爱吃的排骨,等会儿炖萝卜吃。”
两人聊着家常,没多久就到了丁家,这是林爱云第一次来这里,一切都是陌生新奇的,面积不是很大,客厅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窗边还插着一枝红色的山茶花。
三室一厅的屋子,丁家父母住一间,张文月和丁卫东夫妻住一间,还有一间分给了丁荣浩和丁荣春两兄妹。
都说城里日子舒服,但是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比如说这里就算再有钱也没办法随意盖房屋,各种手续多到令人头疼,所以住房资源紧张,很多人家都避免不了几代挤在一起住的窘境,甚至还没有乡下富裕家庭日子过的舒服。
可就算如此,也没有几个人会舍弃城镇,转而往乡下跑。
所以丁家这条件都算极好的了。
“随便坐,他们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都得等会儿才回来呢。”就连张文月今天也是请了假,才有时间去车站接林爱云的。
说完,张文月手脚麻利地给两人都倒了一杯水,走了那么远的路,口干得很。
林爱云喝了一口,便放下了杯子,伸手从提了一路的袋子里掏出一堆东西来:“小姨,这是我娘让我带过来的。”
“人来了就行,还带什么东西?”张文月皱眉,觉得这是见外了,心里有些不舒服。
“我娘说你上次跟她说上班得站一整天,一天下来腿又酸又疼,这是她给你做的新鞋垫,缝上了厚厚的一层棉花,软和。”
“还有这个,是我和康子一起去山上摘的金银花,洗干净晒干的,泡水喝最好了。”
“弟弟妹妹快要上中学了,我就把我那时候的读书笔记整理出来了,希望能派上些用场。”
这几句贴心的话,张文月听了只觉得暖心,脸色缓和回来,余光瞥到那堆东西里的贵重货,不由暗自叹了口气,她哪能不知道姐姐的用意。
嫁给他人做媳妇儿,就算做的再好,那也是外人。
这两批东西,一批是给她的,另一批才是给丁家人的。
“有心了。”张文月收起了心中思绪,万言化作一声叹息,眼角微红地摸了摸林爱云的黑发,“你就安心在这儿住着,晚上和你小春妹妹一起睡,你们姐妹也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她可想你想得厉害。”
林爱云柔柔一笑,用力点了点头,然后冲着张文月道:“小姨,等会儿我陪你一起去买菜吧,刚好也能认认路,不然平时就我一个人在家,闷得慌。”
“行啊,我先帮你把东西收拾了,等会儿就去。”张文月很是爽快地就点了头,她正怕他们都去上班上学了,林爱云待在家里无聊,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让她把路认熟了,以后也能自己出来转转。
再者这附近住的都不是省油的灯,等会儿都得跟爱云说说,免得不小心惹了一身骚。
林爱云带过来的东西大部分都是礼物,自己的行李就几件衣服和一些私房钱,不用怎么收拾,随手塞到柜子里就行。
她跟丁荣春睡一张床,旁边隔了一个衣柜和帘子就是丁荣浩的床,一间屋子摆了几件大家具,就没剩下多少空间了,多多少少显得比较拥挤,但是出门在外也没有这么多讲究。
“走吧,咱们得赶在别人下班前去买菜,不然还要靠抢。”
“来了。”林爱云跑过来,从张文月手中夺过菜篮子,亲亲热热地挽住了她的胳膊,后者笑眯了眼,由着她去了。
这边大部分都是平房,房子建得比较密集,人口也多,但是并不像是未来那种十几层的高楼大厦和小区,三四层的小楼都很少。
两人相携着出了门,张文月便低声给林爱云介绍了起来:“咱家附近住的大部分都是我公婆的老同事,关系还可以,没有结仇结怨的。”
“可爱云你知道的,就算地方再好,也总有几颗老鼠屎。”
说到这儿,张文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情,脸上表情变了变,语气也带上了一丝鄙夷和嫌弃,“特别是住在斜对面的那个苏小妹,如果她跟你搭话,你别理,直接走人就是了,不用怕得罪人。”
闻言,林爱云下意识的抬眼朝着那个方向看去,那是一间只有丁家一半大的平房,此时大门紧闭,估计里面没人在家。
“她男人被调去大西北支援工作,就剩下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日子过得不开心,人也不安分,特别喜欢勾搭男人,你姨父就差点儿被揩了油。”
“……”这是她可以听的吗?难怪小姨提起她就一副恨得牙痒痒的模样。
两人继续往前走,张文月也接着话茬道:“万幸左右邻居都是好的,没有啥大毛病,你平时要是无聊还可以问那户的黄大爷借书看,他年轻的时候是教书先生,家里藏书很多。”
她边说,还边给林爱云指了指地方。
林爱云乖顺地点头,默默在心中记下。
这会儿巷子里基本没啥人,直到走到巷口,她们才撞上了一个男人,瘦高的身躯微微弯下,正拿着钥匙开门,听到动静往后瞥了一眼。
只是才刚刚对上视线,张文月就将林爱云往自己身后拉了一把,随后加快脚步离开了那里,甚至连招呼都没打。
出于好奇,林爱云往后看了一眼,谁知道那男人还维持着刚才那个动作,面无表情地盯着她,见她看过来,缓缓勾起一侧的唇角,弧度诡异。
没由来的,林爱云感到一股滑腻的阴森从脚底往上蔓延,竟在这阳光充盈的下午打了个寒颤,慌里慌张地收回了视线。
三星,食之无味弃之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