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骈拇》简疏(3):回归自得
且夫属(连属)其性乎仁义(这句话其实容易产生歧义,孟子曰:“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善,好)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古之善识味人),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听力好)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视力好)也。
前面说人们总是骈于明、多于聪、枝于仁、骈于辩,总想使自己变得比别人厉害,不仅色声仁辩弄得不知所以,事实上,与真正的明聪仁义(即人之性之情)恰恰是背道而驰。谈论的角度还是有所不同,拨乱反正。
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自天道而得)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也就是中庸说的“率性之谓道”,或者《易传》所说:“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所闻,对待之物)也,自闻(闻性,这个就是后来佛教讲性的能所差别)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这个推论有滑转,本是谈能所,现在转为人我,见彼得彼之彼包括物和人)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过)僻(不正,偏颇)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就是回归自然,不骈于明、多于聪、枝于仁、骈于辩,这是《庄子》内篇的所有主题)也。
这是结论,有驳则有正。其中的适字应当与得字一起看,它不是讲个人感知,而是顺天而有,合适、符合、满意等等都不切,它的准确含义是存在性的“的、是”,相当于佛教的现量,当体即是。除了本章,还可参《大宗师》:“故乐通物,非圣人也;有亲,非仁也;天时,非贤也;利害不通,非君子也;行名失己,非士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若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余、纪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