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你领导发生冲突了,你会怎么做?是为了工资,选择“脸上笑笑嘻嘻,心里MMP”的隐忍?还是坚决不惯着正面刚,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好拿捏的?如果你选择了后者,那么我觉得在冲突过后,大概率员工一方会遭到公司的追加处罚甚至是辞退,毕竟公司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维护领导一方的。只不过这种处罚甚至是是不是合法,今天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教科书式的案例来了解一下~
我们今天要聊的这个案例是某员工在和领导发生口角后,一 怒之下将一口老痰,直接吐到了领导的脸上...这一操作,可谓是侮辱性极强。而后在公司的追加处罚中,则以员工“侮辱、诽谤、恶语中伤他人”将其辞退。结果员工在申请仲裁后,承认自己确实吐痰了,但是却以一条理由辩诉,成功让法院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厉不厉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2015)深南法粤民初字第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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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公司员工王天(化名)在2015年3月28日,因不满公司未安排自己加班与其主管发生言语冲突,后情绪激动的王天将一口浓痰吐到了主管谌海(化名)的脸上。
(此前,公司还收集到王天提前30-60分钟离岗前往公司餐厅用餐的情形)
后公司以王天因同时违反《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中的“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达10分钟(含)以上”以及“对公司其他员工或者关联公司的员工进行侮辱、诽谤、恶语中伤”,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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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对于两次违纪行为均予以认可,但提出辩解如下:
1、公司员工提前就餐属于正常现象,且自己只提前了30多分钟,公司很多人都如此,属于正常现象;
2、谌海作为其主管,经常在工作中故意刁难自己,自己也是因为不堪忍受谌海的刁难,才会在愤怒之下向其吐痰;
3、公司声称辞退自己是依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但事实上,自己并没有公示该制度,自己也不曾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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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判决中,认定如下:
1、王天在岗期间确实存有擅自提前离岗以及侮辱主管的行为,但因为离岗时间较短,且是去就餐;吐痰侮辱主管的行为亦事出有因,故虽有不妥,但尚未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公司主张《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该制度向王天在内的员工进行公示公告,因此将该制度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句,法律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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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法院最终了公司向王天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032.5元的判决。
对于这个案例,大家知道王天为什么承认自己确实吐痰了,却依旧能取得赔偿的原因了吧:那就是抓住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公示告知的漏洞!
而这,也是今天我们要强调的知识点:当公司找你签什么制度文件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看看!因为如果你看也不看就签了,说不定这个日后就成了对付你的杀手锏!因为你签了,就是你知晓且认可了!你知晓且认可了,只要规章制度不违法违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就是要遵守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