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面,赵东来和祁同伟不对付,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消息灵通人士在评论区留言,当初,郑州市公安局局长怒怼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如出一辙。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在现实世界中,同级一把手和二把手开撕的事件不在少数,上级一把手和下级一把手互怼的事件也比比皆是。
多补台不拆台,多栽花少栽刺,多铺路少砌墙。
赵东来与祁同伟结怨,既有性格品行的违和,也有利益分配的纷争。
其实,在官场之上,所有的恩怨纠葛,本质上是源于人事安排,再由此衍生出财权和事权。
因此,读懂祁同伟和赵东来走马上任的内在逻辑,能够更好地梳理这些纷繁芜杂的关系网,最终化繁为简,避免出现类似问题重演。
一、祁同伟: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的任免
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的提名,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同意。
言下之意,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正职任免,直接由本级政府提名,再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但是公安部门属于例外。
公安部门的正职,是在事先征得上一级公安部门的同意,注意是事先。
这也就表明,在正式酝酿人事提议之前,本级政府就要将人选报送给上级公安部门,以免遭遇否决,推倒重来。
公安部门正职,既包括党组织负责人,也包括行政负责人,人选一旦遭遇上级公安部门推翻,就会否决这项人事提议,最终泡汤。
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并不必然是由同一个人双肩挑,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职数设置、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的缘由,会采取分设,也就是由两人分别出任党政职务。
按照这个规定,祁同伟担任汉东省公安厅厅长,也是在事先征得公安部的同意。
祁同伟在公安部并没有深厚的渊源,也非外地空降而来的入局者,完全是在汉东省本土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最大的助力在于时任汉东省委书记赵立春。
赵立春回乡省亲,祁同伟鞍前马后全程陪同,在赵立春的祖坟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天抢地。
祁同伟这么做,就是为了博取赵立春的好感和信任,赵立春投桃报李,不惜动用推荐权,向公安部保举祁同伟,祁同伟最终也是得偿所愿。
二、赵东来:京州市公安局局长的任免
同理,赵东来担任京州市公安局局长,也应当事先征得汉东省公安厅同意。
这里有一个最大的变量,就是沙瑞金。
沙瑞金履新汉东省委书记前后,中央党校的同学向他推荐了一位刑侦高手,那便是赵东来。
因此,赵东来的保举人,是沙瑞金,也是参考祁同伟的发迹之路,依葫芦画瓢。
只不过,祁同伟担任汉东省公安厅厅长,事先征得公安部同意,权限在中央。
而赵东来担任京州市公安局局长,事先征得汉东省公安厅同意,权限在汉东省。
赵东来是沙瑞金保举的人,京州市政府向汉东省公安厅报送这项人事提议,祁同伟身为汉东省公安厅厅长,再怎么不乐意,也不敢推翻。
祁同伟要是胆敢推翻,就是与沙瑞金为敌,就算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这么干。
沙瑞金履新汉东省委书记,祁同伟极尽阿谀逢迎之能事,溜须拍马,一脸谄媚,只是没有入沙瑞金的法眼罢了。
因此,尽管是上下级关系,但在事实上,祁同伟与赵东来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关系。
在大风厂“11·6”突发事件处置现场,赵东来与祁同伟同时出现,就像是左右手互搏,互为掣肘。
这是沙瑞金的深远用意,祁同伟作为高育良的得意门生,占据在汉东省公安厅厅长这么重要的位置,非但不能信任,还要保持防备。
当初,丁义珍接到线报,仓皇出逃,就是祁同伟作为内鬼策应泄密。
赵东来担任京州市公安局局长,就可以打破祁同伟与高育良之间铁板一块的现状,引入新的源头活水,盘活全省的公安队伍。
毕竟,汉东省的公安力量布局,京州市实属首当其冲的京畿之地,拱卫省会首府,赵东来坐镇指挥,沙瑞金晚上就可以安心入睡。
放屁,沙瑞金来汉东之前,赵东来就是公安局长了,要不然赵东来也不会和李达康那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