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章,码字不易,支持就点个关注
一个副市长贪污了超31亿,被查封房产1021处!
不用怀疑你的眼神,你没看错——31亿,一个足以让人心惊肉跳的巨额数字。1021处房产,即便每日换房,也需三年方能住上一遍。
主角,李传良,1963年生于黑龙江鸡西。
1983年步入仕途,长期在鸡西市工作,曾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等,直至2012年晋升为鸡西市副市长,后转任鹤岗市副市长。
然而,权力的光环并未照亮他的内心,反而成为了他贪婪欲望的催化剂。2017年3月,54岁正值壮年的李传良选择辞去公职,这时他早已布好了逃亡的棋局。
2018年11月李传良为躲避调查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而且李传良在任职期间还把他的顶头上司鸡西市市委书记许兆君(已获刑)给举报了。在辞去公职前,他把家人也转移到了国外。
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然而至今李传良仍未被抓获。
卷钱跑了,在暂时抓不到人的情况下,真就拿他们没辙了吗?当然不是。
我国法律就此专门安排了一大利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时隔四年,李传良案有了重大新进展。
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用一个半版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此次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提到,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满后,法院将依法审理。
遗憾的是,这只是宣告对李传良非法所得财产的追缴公告,而非其本人归案的消息。李传良本人早在4年之前就已经外逃,或许在网络的另一端,他正以匿名者的身份,窥视着这一切关于自己的“新闻”。
尽管李传良已经逃匿境外,但国家对他的追诉和打击从未停止。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一定会被绳之以法,受到应有的惩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指出,我们相信,李传良人赃俱获,只是时间问题。因为这些年的实践表明,世上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外逃不是出路,外逃人员逃得再远,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原创文章,码字不易,支持小编就点击文章上方关注按钮,关注一下我吧
带出去的还不知道有多少?
31亿能买100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