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关于亲情与金钱的纠葛在上海闹得沸沸扬扬。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哪是侄子,简直就是个吸血鬼啊!”
“滚出去!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姑姑,您别生气,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你骗了叔叔20万还不够,现在又要75万?你有没有良心?”
这场激烈的争吵发生在周家的客厅里。周阳(化名)站在门口,满脸惶恐地看着暴怒的姑姑周美(化名)。而他的叔叔周明(化名)则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眼神中充满了失望和痛心。
20年前,周明的弟弟不幸去世,留下了年仅5岁的周阳。周明念及手足之情,决定担负起抚养侄子的重任。他对周阳关怀备至,不仅负担其日常生活开支,还资助他出国留学。
周明的妻子周美曾打趣道:“你对周阳比对自己儿子还好,别人还以为他才是你亲生的呢。”
然而,周阳却并不珍惜叔叔的恩情。留学归来后,他对周明为他安排的工作百般挑剔,甚至在面试中公然顶撞面试官,让周明颜面尽失。
不久,周阳谈了个女朋友,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得知此事后,周明偷偷把积攒多年的20万元分三次转给了周阳,希望能帮他筹备婚礼。
谁知周阳非但不感恩,反而变本加厉地要求更多。他竟然跑到周明家中大吵大闹,声称需要100万办婚礼,甚至威胁说如果拿不到钱就要断绝关系。
周明苦口婆心地劝说:“阳阳,叔叔真的尽力了。20万已经是我的全部积蓄了,实在拿不出更多了。”
然而,周阳并不领情。几天后,他竟然跑到周明家门口贴大字报,还往大门上泼红油漆!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周美。她怒不可遏地将周阳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那20万元。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纠纷涉及以下关键问题:
1.周明是否有抚养周阳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时,监护人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批准)。周阳的母亲健在,因此周明并无法定抚养义务。他主动承担抚养责任,纯属情义之举。
2.20万元赠与是否有效?
一审法院认为,周明长期资助周阳,这20万元属于自愿赠与行为。赠与已经完成,周美虽然主张不知情,但缺乏证据支持,因此驳回其诉讼请求。
然而,二审法院持不同观点。二审认为,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周明单方面转给周阳侵犯了周美的财产权。同时,周阳声称周明欠其父亲25万元,但因无借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3.周阳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二审法院认为,周明抚养和资助周阳多年,周阳不思感恩,反而上门谩骂泼油漆,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周阳必须归还周明20万元。然而,周明夫妇最后只要求周阳归还10万元,剩下的10万元不再追讨,但同时与周阳断绝了叔侄关系。
案件看法网友评论道:“周叔叔真是太善良了,这种白眼狼侄子就该让他尝尝法律的滋味!”
亲情不是施恩图报的交易,但也不该被无底线地消耗。
即便出于善意,也不应私自处置大额共同财产,以免引发家庭矛盾。
大额赠与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日后反悔或纠纷。
法律与道德并重,既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考虑情理人伦。
当面对不懂感恩的亲人时,适时止损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亲情与金钱的界限究竟该如何划定?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