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腺体先天有缺陷的omega,暗恋沈暮十年,不敢表白,可他却因为和前男友赌气与我闪婚。
所有人都觉得我配不上他,连沈暮自己也警告我:“玩玩而已,不要当真。”
但当他的白月光归来,我主动提出离婚时,他却不肯放我走。
“林廷,在你心里,我究竟算什么?”
沈暮眼眶通红,厉声质问。
我垂眸抚摸着腹部,那里刚刚失去了一个孩子。
我说:“你呀,一个傻逼罢了。”
1
人人都说我能嫁给沈暮这样的Alpha是走了狗屎运。
英俊多金、温柔体贴,他在人前对我极尽疼爱,拥有一切优秀伴侣的特质。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都是装出来的。
沈暮根本看不上我这样一个腺体先天有缺陷的omega,娶我不过是和前任赌气。
他故意举办盛大的婚礼,向全世界昭告他有多爱我。
可当天夜里,他喝醉了酒,压在我身上印满细密的吻,口中喊的却是“谢殊”。
那是他初恋情人的名字。
我明知沈暮不爱我,却还是贱兮兮地抱紧了他,随便他玩弄蹂躏。
毕竟我暗恋他十年,只要能陪在他身边,我不介意自欺欺人。
可惜,风平浪静的日子很快过完。
就在我以为沈暮已经逐渐忘记前任的时候。
谢殊回来了。
2
同学聚会上,我和沈暮一起出席,谢殊正坐在他对面。
对视的那一瞬间,我明显感觉沈暮身体一僵。
在以前的老同学眼里,我只是个身体有致命缺陷的病秧子,又无父无母,可以随便欺凌。
而沈暮是高高在上的校草,是最优秀的Alpha,我们根本不相配,也不配得到他们的祝福。
同学的起哄声仍围绕在沈暮与谢殊的身上。
当年他俩的恋情高调张扬,在学校无人不知。
“沈少,谢殊已经离婚了,你那边什么时候安排一下啊?”
我下意识捏紧了筷子。
沈暮眼皮一掀,轻飘飘睨了那人一眼。
“当着我老婆的面,乱说什么胡话?”
说完将碟子里剥好的虾推到我面前,柔声道:“多吃点,你最近胃口不好。”
同学讪讪:“沈少如今的眼光还真是特别。”
我夹起一个虾仁放进嘴里,酸得厉害。
沈暮将酱汁错放成了陈醋。
他克制着没有朝谢殊看去,手心却在桌下攥得死紧,手背都绷起了青筋。
谢殊的脸色也不好看,勉强笑着。
“过去的事就不提了,现在沈暮与林廷才是一对。”他倒满一杯酒端起来,与沈暮碰了碰。
“你的婚礼我没时间参加,现在补一杯喜酒,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沈暮的脸色愈发阴沉,一动不动。
同学又逮住话茬讥讽道:“这不是难为人家林廷吗?就他那身体,连信息素都没有,就算沈暮再强,也搞不定这种不会下蛋的鸡啊!”
全场笑作一团。
谢殊连忙向我道歉:“对不起,我忘记了,不是有意的。”
他长得漂亮,摆出一副无辜的模样,让人无法怪罪。
可当我单独对上他的眼睛,却看出了一抹难以忽视的敌视与挑衅。
他就是故意的,可偏偏我无法反驳。
我天生腺体发育不良,信息素的味道极淡,几乎没有发情期,受孕的概率比公鸡下蛋还要小。
与我结婚后,沈暮背地里没少被人嘲笑:“老沈家以后要断子绝孙喽!”
他总是因为我丢人。
我无措地攥住裤腿的布料,朝沈暮偏头看了一眼。
他脸色难看至极,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犹豫着不想喝,那些虾仁有点腥,吃完胃里犯恶心。
怕吐出来会令场面更难看,我硬着头皮向沈暮求救:“我有点不舒服,你能替我喝吗?”
沈暮眼神冰冷,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你非要故意在谢殊面前秀恩爱吗?”
我一怔。
沈暮一把夺过酒杯喝尽,将玻璃杯砸在了桌子上。
“废话这么多,我看你们是不饿,那就都别吃了!”
3
见沈暮真的发了火,全班都吓得噤声。
这些人惯会见风使舵,见沈暮护着我,就把矛头转向谢殊。
“谢殊啊,你也是,怎么专往人痛处戳呢?这也忒不地道了,赶紧自罚一杯!”
“一杯哪够?赔罪至少三杯起步!快快快,满上满上,当着沈少的面儿喝!”
谢殊脸色发白,满到溢出的三杯白酒摆在眼前,他咬唇看向沈暮。
沈暮低着头,并没有看他。
谢殊自嘲地苦笑一声:“是我错了,这么多年,原来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念旧情。”
他眼圈泛起殷红,一点晶莹挂在睫毛,将落不落。
我瞟见沈暮的双唇紧绷成一道直线。
谢殊仰头饮尽那三杯酒,呛得咳嗽起来,那滴泪珠落下,顺着白皙的脸颊一路滑到下巴。
“沈少爷,可以原谅我了吗?”
沈暮没出声,谢殊再次拿起酒瓶,半瓶烈酒直接往嘴里灌。
“那我继续,喝到您满意为止。”
酒液从嘴角溢出,洇湿了领口,脖子锁骨湿润一片。
谢殊满脸通红,紧闭着双眼,露出痛苦的神色。
一瓶空掉,他还要再去新开一瓶。
沈暮终于忍不住了,紧紧握住谢殊的手腕。
“够了!”
他的指尖都在抖,铁青着脸绕过桌去,将快要晕过去的谢殊一把抱起。
“他喝醉了,我先送他回去。”
直到包间的门被踢开又重重关上,沈暮始终没有再看我一眼。
4
在同学或讥笑或嘲讽的眼神中,我独自打车回了家。
手脚冰凉,我清晰地意识到美梦快要破碎了。
胃里翻江倒海的感觉又涌上来,我冲进洗手间吐得天昏地暗。
不知为何,我突然迫切地需要沈暮的信息素。
已经午夜两点,我试探着拨通了他的电话。
“沈暮,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对方停顿了一会儿,低声道:“今晚不用等我了。”
我心脏忽悠一沉。
沈暮又飞快地补充一句:“自己冲一杯蜂蜜水喝,用温水,能缓解胃不舒服。”
我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好,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挂断电话,我无力地扶着洗手池,将头深深地低了下去。
反复吐了好几次,不知道折腾到几点才睡着。
顶多睡了两三个小时,早晨我被一阵剧烈的颠簸吵醒。
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在卧室的床上乱蹦,边跳边大声叫嚷:“真好玩!垫子好弹,像蹦床一样!”
我揉了揉眼,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恍惚间小孩子一脚踢在我胳膊上,我连忙爬起来躲开他。
“小朋友,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小男孩一脸傲慢地看向我:“这是我家!是爸爸接我们回来的!”
我愈发诧异,去客厅发现沈暮已经回来了,身旁还跟着谢殊,正在往楼上的卧室搬东西。
“你们在干什么?”
“你醒了?”沈暮朝我走过来,笑了笑,“谢殊一个人照顾孩子不方便,我自作主张将他们接到家里住一段时间。”
他无所谓的语气仿佛在讨论今天天气很好。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沈暮,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家,你不打招呼就让前任住进来,还带个熊孩子,你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沈暮皱起眉:“说话不要这么难听,琪琪才五岁,正是可爱的时候,你对小孩儿怎么这么大的恶意?”
我刚要将方才卧室的事讲给他听,谢殊走了过来。
他在人前总是温柔娴静的模样,端过一盘羊肉烧麦,放低姿态讨好我。
“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这是我亲手做的,味道还不错,你尝尝吧。”
羊肉的膻味扑面而来,我忍不住捂住嘴干呕一声,快速跑进卫生间。
谢殊委屈的声音在背后响起:“阿暮,林廷是不是特别讨厌我啊?”
沈暮安抚道:“别理他,他就是矫情。”
我吐得胃酸都快出来,眼泪鼻涕糊在脸上。
先前我到底是哪来的勇气胆敢奢望沈暮对我日久生情?
他心里从头到尾只有谢殊一个人,哪怕他离过婚,哪怕他给别人生过孩子。
他还是爱他。
林廷,你还不愿意清醒过来吗?
5
在洗手间吐了很久。
冰凉的水洗干净脸,我扶着盥洗台直起腰。
却发现沈暮正端着一杯温热的蜂蜜水站在门口,拧着眉,眼神中竟有一丝关切。
“吃坏东西了吗?这么严重?”
我用毛巾擦手:“没事,可能是胃炎,老毛病了。”
他似乎有些无奈:“把蜂蜜水喝了,吃完饭我陪你去医院。”
早饭我只吃了几口粥,中途几次想要干呕。
沈暮破天荒地斥了大喊大叫的小男孩几句,让他安静一点。
小男孩嘴撅得老高,向谢殊告状。
谢殊却看向我,不动声色地问:“林廷是怀孕了吗?”
我一愣,沈暮立刻放下筷子,目光灼灼地看过来。
“我,我没这能力啊……”
沈暮眼里的光倏然暗了下去。
他自嘲一笑:“也是,结婚这么多年,能怀早怀上了。”
他失望的模样看得我心里难受。
刚想说点什么,沈暮擦干净嘴,催促道:“准备一下,去医院。”
临近出门,小男孩忽然在身后大声喊:“爸爸!”
沈暮转过身。
小孩儿追过来拉住他的衣角:“我想你留在家陪我一起玩。”
沈暮笑着把他抱起来:“这么舍不得我吗?”
我惊愕地瞪大眼:“他为什么叫你爸爸?”
沈暮淡淡道:“一个称呼而已,孩子渴望父爱,跟我亲近所以喜欢这么叫。”
“爸爸是随便能叫的吗?”恐惧与愤怒同时冒出来,我手脚发抖,“沈暮,你是不是想离婚去娶谢殊?”
沈暮的目光猝然冰冷,“闭嘴!”
谢殊在一旁察言观色,等到我们吵完才过来当和事老。
“琪琪,回来,别耽误叔叔出门。”
小孩儿闹起来,眼泪说来就来:“不要!就要爸爸!就要爸爸!”
小男孩的眼睛与谢殊极像,很漂亮的一双桃花眼,哭起来我见犹怜。
沈暮果然心软了,他抬手擦掉孩子脸上的泪珠,对我说道:“我在家陪他,你自己去吧。”
6
我再次被他抛下。
沈暮的选择从来就不是我,他不爱我。
没有人爱我。
我是一个腺体先天有缺陷的omega,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
信息素淡到几乎没有,身体也羸弱,自小受尽霸凌。
15岁那年,我被同学围在天台殴打,是沈暮路过救下了我。
他是本市首富的儿子,也是公认的校草,只一个眼神就吓退了那些欺负人的喽啰。
我躺在地上,糊着满脸的血和泥,朦胧视线中只看到两条修长的腿。
沈暮在我面前蹲下,温柔地用湿巾帮我擦干净脸,笑了一下。
“花猫似的,长得倒是挺漂亮。”
迫人的信息素熏染得我脸红心跳,阳光下沈暮的眼睛明亮深邃。
他请我吃了早餐,还带我去买了一身干净衣服。
高中三年,我被沈暮护在羽翼下,没有人再敢欺负我。
尽管他只是一时兴起,救我就如同救助一只野猫,单纯觉得好玩。
但在短暂的生命中,他是第一个让我感觉到温暖的人。
我无法控制地爱上了沈暮。
但我知道我不配。
也知道沈暮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
沈暮对谢殊从来不吝惜高调示爱,豪车接送,明牌珠宝悉数奉上,只为博美人一笑。
我无比羡慕,但只能揣起心思,躲在暗处偷偷暗恋。
从高中到大学,再到毕业后去给沈暮当助理,追逐他成了我人生中唯一的意义。
只要能每天看见他,我就心满意足,不敢奢求更多。
却没想到,谢殊把沈暮甩了。
胃口被养大的人,只会越来越不知足。
谢殊在国外旅游,邂逅一个当地豪门,资本雄厚的老钱。
他迅速被对方迷住,果断与沈暮分手。
沈暮被刺激得不轻,借酒消愁,我在酒吧找到烂醉如泥的他,将人送回家。
临走时他一把拽住我,目光迷离,“小殊,是你吗?”
带着酒精味道的呼吸拂在耳畔,熏人欲醉,我一时忘记躲开。
见我没反驳,沈暮紧紧将我抱在怀里,热切的吻落在脖颈。
“太好了,回来就好,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他醉得神志不清,将我认错,可我犹豫半晌,终究是没舍得推开。
这或许是我唯一一次与沈暮亲密的机会。
就让我放纵一回吧,哪怕是偷来的欢愉。
7
原以为沈暮发现我的龌龊心思,会将我赶走。
却没想到第二天醒来,他静默地依靠在床头抽完一支烟,问道:“林廷,你要不要跟我结婚?”
不是,就不能多写一点吗?结束的措不及防
过好自己就行了
又是男朋友又是生孩子,一会男一会女,全是男他,男朋友能生孩子?反人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