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足,有不信”到底是谁不信谁?它与“其鬼不神”有何关系?

问道化鸣 2024-10-21 18:20:59
老子说的“信不信”,不是说什么神秘的东西,而是“道”

南怀瑾先生在解释“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时说:“X”有没有?有,但是“魔由心造,妖自人兴。你不信它的时候,它就不灵了”,“不是它不灵,是它的精神没有了”。

其实南怀瑾先生的解释多少还带有一些“g神”的成分,尽管他认为“魔由心造,妖自人兴”,但是他承认还有一个“它的精神”。

但老子只是“借物言道”,即便是“道”也是从脚下的“道”借来的,以表示万物的来处和归宿。

老子所说的“信”不是信不信别的,而是信不信“道”。

“其上”若半信半疑,那么百姓自然就更不信了

这是老子在“太上章”说的,大道是绵绵若存,似无还有的存在,说它“无”,它却是实实在在的万物之母;说它“有”,它却“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捪之而弗得”。

就在这“有无”之间,到底该信哪一个?

老子说:“大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信不足,安有不信。犹呵,其贵言也。成功遂事,而百姓谓我自然。”

本章中有“信不足,安有不信”一句,“安”不是疑问词,而是副词,即“遂”“则”“于是”之意。

陈鼓应先生把这句话理解为:“其上”的诚信不足,人民自然不相信他。

何止陈先生,当代学者多沿袭这一套路,植入“诚信”观念,都认为“其上”失信于民,民众不再相信“其上”。

老子是自然主义者,他没有教化思想,古人的老子注,从西汉的河上公,到魏晋时期的王弼,再到明清之际的憨山德清、魏源等等,都不把“信”理解为“诚信”,即使是张道陵的《想尔注》,成玄英的《老子道德经开题序诀义疏》等道jiao人士,也都不涉及“诚信”。

这里的“信”,就是“相信”。“其上”对“以道莅天下”心存犹疑,信心不足,因此,表面上实行道治,但又心存“有为”思想,于是辅之以仁、法之治,由此,伪诈之术滋生,暴力行政相伴。“其上”尚且如此,百姓当然很难相信“道”。而不是“其上”不诚信,所以民不信他。

我们从“大上”、“其次”,再“其次”而“其下”的渐次下滑过程可知,最好的治理是“道治”;其次是仁治,于是“亲誉之”;再其次是“畏之”,那就是“刑罚”,即暴力统治;最下等的治理是“侮之”,即以功名利禄为重,全然不信有此道,于是嘲笑之、轻侮之。

为什么呢?无他,由在上者自信此道不足,故在下者不信之。

论此“信”者,苏辙最简捷直白,憨山德清最详最细。可参阅。

既然老子贵道,为何却以他所否定的“g神”来喻道?

在《道德经》中,“神”多次出现,比如“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神得一以灵”,“其神不伤人”。“X”则在本章集中出现。

但老子笔下的“神”皆不是世俗观念里的“神X”之神,而是“闪电”一般地玄冥莫测,空谷回响般地因应无穷。比如“谷神不死”,谷喻道之虚,神喻道之因应无穷,即大道因虚空而因应无穷。

“神器”是对天下人心的比喻,民心是看不见的东西,却是“天下”的代名词,它比看得见的一切事物更贵重,但最容易丧失。

老子之道颠覆了世俗观念中的“天帝”、“神祇”、鬼怪形象,剥夺了人们赋予它们的无所不能的神秘力量,把它们置之于万物之列。因此,在为道者看来,它们就是普通之物,与草芥、蝼蚁、刍狗、山水花鸟无异。

老子以世俗所信仰的神X、天帝与“道”相比,揭示出大道的至高无上地位,他说:

“治大邦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之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如果“以道莅天下”,那么有道权力“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万物自然自主,社会和谐,风清气正,百姓八仙过海,各得其所,没有“天下多忌讳”的担忧,也就没有了“g神”文化的阴影,若有“而为奇者”,“吾将得而sha之”。因此,装神弄鬼,祸害人民的现象也就不复存在。

在无道社会里,权力最热衷的是唯权独尊,最善于的是装神弄鬼,最想要的是敛财求名。唯权独尊就会滥用权力,装神弄鬼就会制造鬼神文化,敛财求名就必然滥用权力实施暴政,依靠鬼神文化操控人心。

所以,老子反对权力制造和利用神秘文化麻痹人民,伤害人民,压榨人民。那种把“其贵不神”曲解为“某某不再起作用”,“不再灵验”的,都是对老子思想望文生义的亵渎!

综合上述思想,下面对“治大国”一章的论述,做一简要分解

“治大邦若烹小鲜”

对这句话的理解没有大的分歧,都知道这是对“无为之治”的比喻,是对“清静为天下正”、“以无事取天下”的形象说明,这为“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做了铺垫。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这个分歧较多。其实这是老子对道治思想的重要论断。道治社会,风清气正,没有权力有为的暴政带来的强制与侵夺,百姓生命财产有保障,没有那么多的不确定性,没有被神化的东西,百姓无需祈求什么保佑而求神拜佛,“神秘”文化自然就没有了市场,所以“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弗伤也”

“某”是对未知而有害事物的统称,在有道社会里,哪怕尚存一些被神化的东西,比如敬天拜祖之民俗,只要不被操控,不侵犯他人自由,也就“其神不伤人”了;因为圣人“以百姓之心为心”,所以“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在有道社会,无论是逝去的,还是现世的权力者,他们都不会伤害百姓,因此,百姓自然回归于自由发展与自主创造的轨道上,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价值创造(即“无不为”)的主体。

本章大意

治理大国就像烹饪小鲜鱼一样,如果权力“清静无为”,那么,“逝去的人(尽量避开那些敏感词)”就不会被神化,即便有被神化的,它们也无害于人;被神化的无害于人,“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圣人更无害于人。这两者都无害于民,所以“德(得到应有的价值)”就会回归到百姓身上。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