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群众办事还是难!办理分户手续材料多,流程实在繁琐!

魚跃世界 2024-06-08 08:27:56

云南镇雄:群众办事还是难!办理一个小小的分户手续就需要八九个材料,如此流程实在繁琐!

对此,有人呼吁:诸如此类的办事流程和材料报送,能不能再简化一些?数量上能不能再减少一些?以方便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多年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材料,方便群众办事,一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追求的目标。

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在一些县市和乡镇,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材料报送,方便群众办事这个目标,始终任重道远,未能真正实现。

时到如今,在一些地方,群众办事难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以至于不少群众怨声载道,不满情绪陡增,对当地一些部门的评价始终负面多于正面。

这不,就在近日,有网友就爆料,前几天,他去云南镇雄县某乡镇派出所,帮助一位亲友办理分户手续,谁知,在之前他认为非常简单的一件事,到了当地派出所后,却令他大吃一惊。

那就是,之前他对办理分户手续太过于“天真乐观”了,原因是,别看办理一个司空见惯的分户手续,却需要大小材料八九个,这让他在现场就惊得大跌眼镜,瞠目结舌,以至于一时懵懂和茫然。

这名网友称,所谓分户,实际上就是户籍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内容,通俗地说,就是一些家庭子女从父母的户头上分户出来,重新另立门户,从而形成又一个新的家庭。

然而,让一些人难以理解的是,就是这个另立门户的家庭,其户口资料信息原本是在父母的“户头”上,如遇分户其实就是一分为二,或者一分为三和一分为四,在这些人的想象中,这样的分户应该并不繁琐和复杂。

然而,在办理分户手续过程中,具体到经办人,也就是分户申请人,其办理分户手续的复杂性和难度,却是分户申请人所想象不到的。

就以这位替他人办理分户手续的网友为例,那天,据当时办理分户手续的当地派出所一女性工作人员告诉他,办理这样的分户手续,需要以下这样一些大小材料,才能办理:

1、要填写分户申请表(表上需有村委会书写意见并盖章);

2、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房产证(若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的,先到村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到当地镇政府土管所签字盖章);

3、要提供土地证(若没有土地证的,先到村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到当地镇政府经管站签字盖章);

4、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分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5、分户人自己要书写分户协议(协议需写明房产、土地分配情况,赡养父母情况,还需父母双方、兄弟姊妹和分户人签字按手印);

6、要分户人结婚证;

7、要申请人(分户人)到现场采集照片。

以上这些所需分户材料,是由本人(申请人)直接办理提供的,如果申请人本人在外务工,不能现场办理,由家庭其他成员帮助办理的,还需要由申请人本人异地提供身份证,并写出委托书,由申请人本人手持委托书,现场拍照发给被委托人,才能办理。

在此期间,无论是申请人和委托人,都需要谨记上述这些报送材料,如果没记清楚,或者某个环节有疏漏,反复跑路那就成了习以为常,乃至于当地一些需要分户的群众,只要提到分户的事,就一个劲地对其诟病:手续太繁琐,让人望而却步!

如果遇到一些不识字的老人要分户,听到分户还要这么多繁琐材料,就只好作罢,不愿再踏入派出所半步。

以至于一些需要分户的群众,一想到如此麻烦程序,一想到需要如此众多的材料,就干脆“躺平”,从此不愿提及分户的事。

针对以上情况,有人就对此表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一个小小分户,就有这么多附加条件,需要具备如此众多的材料,对于其他比群众分户更为重要的事项,就不知需要多少附加条件和材料了。

而对于上述类似群众办理分户手续的材料和流程,许多人更是直言:当地有关部门能不能实事求是,从服务群众和方便群众的愿望出发,以方便和服务群众为己任,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和报送材料数量,让群众少跑路,从而杜绝如此群众办事难和办事繁琐的现象发生。

当然,有人禁也不住要问:群众办理分户手续材料多,程序繁琐的现象,是不是只有镇雄才有?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