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1931年获得独立地位,1982年从英国手中拿回修宪权,成为完全独立的国家。当然,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仍然是英国国王(女王),但被称为“加拿大君主”。君主不在加拿大的时候,通过加拿大总督来履行君主的权力。
独立后的加拿大,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英国的议会制度,设立了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的国会。在之前的文章中,覆言介绍过英国国会的上议院,其议员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神职人员,也就是英国国教会的大主教、主教;
第二类是俗职议员,包括世袭贵族(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终身贵族(资深政治人物、各行业的精英,爵位均为男爵)。
其中,俗职议员由首相,或者独立的任命委员会提名,并由君主册封。一旦成为俗职议员,则是终身职,除非遭到了除名。某种程度来说,英国上议院就是封建制度的延续,让贵族群体保留一定的权力。
在加拿大,上议院议员也是由总理提名,并由总督任命。与英国不同的是,加拿大对上议院议员的任期做了限制,只能干到75岁。其实,也相当于是终身任职。
假设,一个加拿大人在30岁成为上议员,理论上可以当到75岁,每年还可以领取15.06万加拿大元(约合77.4万元人民币)的工资。
我们知道,加拿大是英国的殖民地,本身是没有贵族的,也不可能像英国那样,有着庞大、复杂的贵族群体。
这里可以对比一下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这两个国家也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独立后实行议会制度,并且尊奉英国君主为国家元首。但是,新西兰没有上议院,只有一院制的国会。澳大利亚虽然设立了上议院(参议院),但议员们需要经过选举,任期固定为6年。
那么,加拿大为什么要设置一个不经过选举、相当于是终身任职的上议院呢?
冷静思考1867年,英国国会通过《英属北美法令》,将魁北克、安大略、新不伦瑞克与新斯科舍等4个殖民地组建为加拿大联邦,并规定了加拿大政府的运作方式,包括上议院、下议院、司法体系等等。
当时,加拿大第一任总理约翰·麦克唐纳谈到了有关上议院的问题。他认为,上议院应该是一个“经过冷静思考”的机构,能够遏制民选下议院的“民主过度行为”。
实际上,设立上议院的目的,主要还是维护统治阶层的利益,亦能维持英国在加拿大的殖民统治。同时,也能让加拿大的政局更加稳定,政府的政策更加有延续性。
当前,加拿大上议院有105位议员。其中,独立党团有39人,保守党有15人,进步党团有14人,加拿大党团有13人,无党籍有8人,另有16席空缺。
相较下议院,上议院议员的党派色彩没有那么浓厚。他们可以审查下议院的法案,并且提出修改意见。因为,所有的法案要想成为法律,必须在上议院、下议院都获得通过。不过,从2010年开始,上议院就没有否决过下议院的法案。
因此,很多加拿大人呼吁对上议院进行改革。在下议院,新民主党和魁人政团要求废除上议院。保守党则希望上议院的议员由选举产生,并且大幅缩短任期的时间。
其实,有关上议院的改革问题,加拿大人已经讨论了几十年的时间。目前来看,直接废除上议院是不大可能的事情,改为选举产生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至少短时间内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