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化化社会当中,公众隐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2021年,一起颠覆三观的“偷拍门”事件再次将社会舆论引向这个话题。成都一男子半年时间内两次潜入女同事家中,安装、更换摄像头和录音设备,偷拍该女子300多条隐私视频。
究竟是怎样变态的心理,才让男子做出如此下三滥的举动呢?
偷配钥匙潜入女同事家中
24岁王女士是四川成都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刚毕业的王女士不仅工作能力突出,而且颜值出众,在公司当中可谓是“仙女”一般的存在,吸引了很多单身男性的追求。
在众多的男性追求者当中,张某就是其中一位,自从王女士进入公司后,张某就对其一见钟情。但无奈此时的王女士一心只想搞事业,对张某的追求丝毫不感兴趣。张某对王女士的喜欢也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屡次的表白失败,让张某的心中逐渐产生了变态心理,一个邪恶龌龊的计划正在张某心中计划着。在张某心中,既然得不到自己喜欢的,那么就毁了她!
2021年3月份一天,下班之后张某称自己的公交卡落在了家中,出于助人为乐的目的,王女士就把自己的公交卡借给了张某。
可没想到在张某看到了公交卡上挂有王女士家的钥匙,竟鬼使神差地偷偷的配了一把王女士家的钥匙。
顺利完成了计划的第一步后,张某又从网上买了两个微型针孔摄像头。趁王女士不在家期间,张某便偷偷潜入王女士家中,将两个针孔摄像头安装在了王女士的卧室以及厕所等私密位置,随后用自己家中的摄像头遥控器远程偷拍。
半年时间偷拍300多条隐私视频
王女士对于张某的这一切并不知情。在此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张某先后十多次潜入王女士的家中给摄像头更换内存卡和电池,用针孔摄像头拍摄的私密视频高达300多部。
直到2021年八月中旬,在一次家庭聚会当中,有朋友发现王女士家中的针孔摄像头,王女士这才发现自己被人监视了。
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从来没有带外人到过家,平常也没把家中的钥匙借给别人过,怎么会被别人监视了?
后怕之余,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曾经把公交卡和钥匙借给张某的一幕,在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张女士随机选择报警,准备联合警方给张某来一个瓮中捉鳖。
2021年9月,当张某再一次潜入王女士家中的时候,被王女士当场抓获,民警到达现场之后将张某带走调查。在张某的家中,民警查获了300多条关于王女士的私密视频以及两个针孔摄像头。
本案最后,成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
此案一出瞬间引发网友的热议,关于隐私保护的话题再度登上舆论热搜。
未经他人允许,在其私人住所安装摄像头并录制视频,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张某私自偷配王女士家的钥匙,并多次潜入王女士家中拍摄私密视频,该行为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呢?
张某多次潜入王女士家中安装针孔摄像头偷拍私密视频的行为,给王女士的生活和个人隐私带来了严重的侵犯,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未经他人允许,采用非法手段入侵他人房间,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张某将拍摄的300多部隐私视频传播或者牟利,将面临刑事处罚。《刑法》第364条规定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虑到张某在被捕之后积极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有悔改意向,根据《刑法》第67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可对张某进行从轻处罚。
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自己的隐私,并且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通过偷配钥匙潜入他人家中并偷录视频,不仅侵犯了女同事的隐私,还背离了职场中的相互尊重和信任。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上的败坏,也会破坏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
隐私保护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隐私权是每个自然人最重要的一项个人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非法获取和传播。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隐私保护需要得到更加重视和加强,无论是在家庭、工作场所还是其他环境中,都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保护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