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小老板

文姝看小说 2024-10-23 18:08:39

01

老王在小吃街开了一家快餐店,是个小老板。

这个店是他跟老婆一起经营的。两个人早上三点多就起床,开始熬小米粥,八宝粥,大米粥什么的,还要和面,做油饼,炸油条,包馄饨,挣些辛苦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今已有十年光景。

别看店面不大,只能放下六张桌子,老王还起了个挺大气的名字,叫王氏饭庄。

五十多岁的人了,也算是久经商场,老王的脾气跟年轻时候没什么两样,还是喜欢交朋友,喜欢喝酒,喜欢打牌。

一天下来其实挺累的。从凌晨一直忙到九点多,休息一会儿,中午还要做午餐,再忙到下午三点多,休息一会儿,晚上六七点再忙一会儿。一般收完摊都到十点多了。

两口子挣得都是辛苦钱。

老王的媳妇姓万,叫万芳,年轻的时候长得很水灵,过了四十五岁颜值就不抗打了,到现在五十来岁,脸上的皱纹已经能夹死好几只蚊子了。

万芳比老王还能干,还能忍,真是像个铁人一样。

别的女人娇滴滴,留长发,穿裙子;万芳过了二十岁就几乎没有穿过裙子,也没有留过长发,整天跟个男人一样出力。

按说,两个人都这么卖力,家里的条件应该不错,偏偏老王是个花钱如流水的男人。别人看着他们都眼红,以为挣了多少钱呢。

实话说,挣钱不少,花钱更多。

老王是出了名的爱交朋友。不管谁来了,只要是喜欢喝酒的,都能跟他成为朋友。一天到晚已经很累了,他中午忙完还有时间溜出去玩,有时候晚上回来得晚一些,店里都是万芳一个人在忙。

长年累月的劳累,让老王跟万芳看起来都比同龄人要年长一些,尤其万芳,皮肤状态很差,脸上早就不是细皮嫩肉,两只手也像是粗糙的干树皮一样。

老王有个朋友,叫白三,是个卖箱包的。那男人也是个酒腻子,经常把店里的生意扔给媳妇,自己跑来找老王喝酒。

老王这个人,尤其喜欢酒肉朋友,他去过很多饭店,喝过各种各样的酒,当然,钱也没少花。

经常都下午七点多了,天都擦黑了,老王还没回来。万芳一边忙着手里的生意,一边絮絮叨叨自言自语。

她是个要强的人,平日里有什么委屈不想跟别人说,也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总是憋在心里,为此,总是愁眉苦脸。

长年累月下来,万芳的脸就像是戴上了一张痛苦的面具,摘也摘不下来了。

两口子有三个孩子,一个闺女,两个儿子。

本来三个人不在同一座城市。女儿大学毕业之后留在了城里工作;老王跟万芳本来在老家开快餐店,两个儿子也在不同的城市。

自从女儿结婚之后,老王带着万芳来到了女儿所在的城市,再三研判,在小吃街接手了这家只能放下六张桌子的小店。几个月以后,老王分别给两个儿子打电话,让他们都来到了这座城市。

用老王的话说,一家人在一起有个照应。

可是,老王的女儿并不大乐意。因为她太明白父亲老王是个什么人。吃苦是能吃苦,也出了不少力,但是,也挺能玩,挺能作,经常惹麻烦;母亲万芳,比父亲还能吃苦,但是总是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常年负面情绪,让人高兴不起来。

老王的女儿叫巧丽,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做电话销售。她的工作还说得过去,不用出去跑业务,只需要坐在办公室,面对着电脑打电话就行。

如果父母不过来,巧丽的生活还是挺不错的。工作日上班,努力工作,周末的时候休息,跟着老公孩子一起出去看看海,逛逛公园什么的。

老王来了之后,万芳三天两头给女儿打电话,你爸出去喝酒了,你爸还没回来,你爸感冒了不去医院,甚至,连家里没有纸了这样的小事也给巧丽打电话。

时间一长,巧丽懒得接听父母的电话,甚至一看到来电显示就发怵,恨不得赶紧逃离这座城市。

终于有一天,万芳不想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女儿不待见,儿子也不待见,老王又整天知道玩。日子没什么盼头。

之所以会造成现在的局面,都是因为老王来到了这座城市,开了这家快餐店。别人喊上一句王老板,他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什么老板,不过是个漂泊在外的打工人,老王对自己的定位一点也不准。这一点,他还没有万芳看得透彻。

02

时间一长,老王也总以小老板自居。

一个男人,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起早贪黑,还要抽时间去玩,一天只睡几个小时。要是一般人早就扛不住了,病倒了,起不来了;偏偏老王是个例外,或许这些年的辛劳已经练出来了,他的精神状态还是不错的,只是皮肤状态越来越差。

爱喝酒的人就爱吃肉,老王尤其喜欢吃肉。

在农村生活的时候,日子不好,鸡蛋都舍不得吃,都是用来换钱的。家里不光鸡蛋是用来换钱的,连鸡鸭鹅、牛羊猪都是用来换钱的。

进了城之后日子就好过了一些,不说手里攒下多少钱,起码有个活钱儿,每天都有收入,吃个猪头肉、酱牛肉什么的不成问题。

自打来到了女儿所在的城市,老王新添了一个爱好:大闸蟹。

那玩意儿多贵,一个都几十块钱。女儿给买过一次之后,他就再也放不下了。一到大闸蟹上市的季节,就有意无意给女儿打个电话,然后找个由头让孩子给买大闸蟹。

老王爱喝酒,爱吃肉,万芳恰恰相反,爱吃素。就是吃包子,万芳也只吃素包子,肉包子是一口都不吃,万芳爱吃鱼,准确地说,是爱喝鱼汤。

经常让女儿给买这买那,万芳看着心里不好受。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孩子的钱花起来就这么不在意?

为此,她不止一次跟老王吵架,吵得天翻地覆。老王才不怕,吵归吵,吵完之后,该喝酒还喝酒,该吃肉还吃肉。他还讽刺万芳享不了福,就是喜欢受罪。

作为一个小老板,老王手里有钱,而且喜欢给朋友花,对家人倒是很吝啬。朋友过生日,他不光给人送礼物,送烟送酒,还会请人下馆子搓一顿。

万芳总说他傻得冒烟。

王氏饭庄开了十几年,手里也没攒下什么钱,最小的儿子还没娶上媳妇,万芳心里十分着急。

钱挣了不少,但是都花了,跟没挣着钱没什么区别。再就是总给孩子们添麻烦,被嫌弃,她也厌倦了,为此,提出要回老家生活。

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回去种地,总之,回家,回老家,自己的院子,心里舒服。

老王根本就不同意。

“在这里,我怎么也是个小老板,回到家是什么,就是个农民,回去种地?还是到镇上的工厂打工,还是去给人当保安?”

老王扯着嗓子,皱着眉,挥舞着胳膊跟万芳发狠。

他在外边跟人和和气气,满面春风,看见谁都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回到家之后,尤其只面对万芳一个人的时候,就像是撕掉面具的大灰狼,原形毕露。

这才是他的真实面目。

万芳早就知道了他是这样的人,可又不想离婚。她是个比较传统的女人,总觉到到了这个岁数,离婚说出去让人笑话。再说,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大半辈子都这么过来了,凑合着过吧。

殊不知,正是她的隐忍,才助长了老王的嚣张气焰。

这天晚上,都已经十点多了,收完摊准备回去休息的老王,接到了白三打来的电话,说是让他去喝酒,一个伙计钓了几条鱼,都做好了,就等着他过去。

不顾万芳的阻拦,老王毅然决然赴约。

一个人躺在出租屋的万芳怎么也睡不着,她知道老王的脾气,不管谁叫他,不管什么时候叫他,只要是去喝酒,马上就能走,才不管你担心不担心。

本来就有点失眠的万芳,一次又一次看时间,十二点,一点,两点,人还没有回来。

都这个点了,给女儿打电话不好,给儿子打电话也不好,他们都应该休息了。一个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万芳回想着这些年的婚姻,想着想着就哭了起来。

当年嫁给老王的时候,他看上去还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刚结婚那会儿也还说得过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变得虚荣、虚伪、自大、爱吹牛,万芳想了想,是从进城之后。

手里一旦有了钱,人就会飘,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欲望,还有,希望别人看到自己,尊重自己。

在一声又一声“王老板”中,老王迷失了自己。

什么是老板?有企业,有公司,有能力,有钱的人,那才是老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个店,甚至摆个地摊的人,都成了老板。

遍地都是老板。

别人一句客气的话,老王当真了,而且很享受这种称呼。他觉得自己就是个老板,谦虚的时候说一句是小老板,实际上就觉得自己身价不一样了,别人看他的眼神都高人一等。

03

越想越窝心,人怎么能飘成这样呢?关键是,手里实际上没什么钱,并没有别人想象中这么富裕。看着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儿,好像挣了不少钱,实际上,老王花钱不少,偶尔还要接济两个儿子,每个月还要给老家的父母五百块钱。

家里没人生病还好,一有人生病,花钱更是无数。还有一点,就是经常有老家的人过来旅游。说是旅游,老王是个好面子的人,只要是来人,不管是几个人,都是给人包吃包住,还要陪人家游玩一番,每次下来都是好几千。

好面子,不光耽误时间,还费钱。

上回侄子侄女带着孩子,一共来了七个人。老王大包大揽,不光包吃包住,陪玩,还给报销了来回的车费。等人走了之后,万芳跟他大吵一架,两个人急赤白咧,差点动手打架。

即便是影响夫妻感情,也影响不了老王花钱如流水的性格。

要是有钱也就好了,不会在意,关键是没钱,完全是老王打肿脸充胖子,就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小老板,在城里混得不错,不管谁来了都要给足面子。

他是给足了别人面子,别人也给足了他面子,只是,钱不见了。

越想越生气,万芳腾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餐馆大部分经营的钱都在老王那里,他一喝多,还不知道要花出去多少钱。

思索再三,她还是给老王打了电话。

跟刚才一样,不接。他这人就是这样,只要是出去喝酒,不要说一个电话,你就是打十个电话,一百个电话,只要是他没有喝痛快,绝对不接电话,也不会回家。

没想到,三点多的时候,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过来,打到了万芳的手机上。她一激灵,马上就要起床干活了,可别有什么事儿。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老王喝完酒,醉醺醺地骑着电动车,路过一个拱桥,因为晚上也没人,他骑着电动车上去,又从最顶端骑着电动车往下冲,还不捏闸。

拱桥,往下冲的速度是可想而知的,最后,不出意外,他连人带车撞在了一棵大树上。

慌了神的万芳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带着哭腔就给女儿打去了电话。女儿不会开车,又把老公大庆叫起来,两个人带着孩子一起到了母亲描述的地方。

赶紧把老王送去医院,他的脸已经肿得跟猪头一样,一脸血,走路一瘸一拐,狼狈至极。

大庆第二天还要上班,孩子也要去上学,一下子都耽误了。

天亮之后,万芳又打电话把两个儿子叫了过来。一家人在走廊里差点吵起来。

“你们要不还是回去吧,”儿子委婉地跟母亲说道,“家里可能还好一点,等我们有时间会经常回去看你们。”

他的话代表了几个孩子的心声。

万芳涨红了脸,不知道该如何答复孩子们。他们期待的眼神像是灼热的光,烧得她抬不起头来。

事后,老王不以为然,并且拒绝回老家生活。在他看来,只要是在城市里,只要还开着这个小店,自己就还是一个小老板;回到老家就不一样了,他充其量是个农民。

在外边闯荡了这么多年,还有一个儿子没娶上媳妇,手里也没有多少存款,有什么脸面回去。

“不着急,等手里多攒点钱再回去,怎么说我也是个小老板,得衣锦还乡才有面子。”

到这时候他还不忘提醒别人自己是个小老板。

万芳长叹一口气,转过头去,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早知道这样,当初不从农村出来就好了。

她的姐姐跟弟弟现在还在农村老家生活,日子过得也不错。反观自己,每天从早忙到黑,披星戴月,也没攒下钱,日子过成了这般模样,真是不值得!

夜深了,老王的呼噜声震耳欲聋,他睡得很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一个多月以后,恢复差不多的老王,又跟着朋友出去浪了。这回没那么幸运,他倒在了酒桌上,脑出血。

花了十来万,抢救了两个多星期,他还是走了,没救回来。这回,他不用回老家了,保住了自己小老板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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