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借钱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有约定的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而且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而且借款的利息也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朋友借钱没打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实践中,朋友间借钱时不打借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整理证据:
1、证人证言,在双方确定借款关系时,有其他独立的第三人在场的,那么即可以让其出来作证。
2、双方就借款还款等问题进行电话沟通时,那么也可以提取为证据使用,并且是作为录音证据。
3、双方因为借款沟通发送的信息,以及银行转账凭证等物证;
4、跟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
所以,只要找到以上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那么即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即使对方拒绝还款,也可以这些证据收集整理起来,接着去法院起诉处理。
去法院起诉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及时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违约金等。
2、到对方所在地法院,在起诉时需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对方所在地的法院即有相应的管辖权。
3、起诉被立案受理,法院接受起诉后,经审查确认立案的,即确定受理该借款纠纷案。
4、积极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作为原告必须出庭应诉,否则的话将承担撤诉的风险。
5、胜诉后请求对方还款,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需按判决书履行时间积极还款,如果未积极还款的,原告一方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