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命的权利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尤其是对无辜的婴儿。然而,当我们回望历史的深渊,会发现在某些时期和地区,新生儿的生命并非总是被珍视。从宗教仪式到社会压力,从生存挑战到性别偏见,杀婴行为在不同文化中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
在古希腊,尽管斯巴达的传说中提到虚弱和生病的婴儿会被扔下悬崖,但现代考古学的证据表明这可能只是神话。实际上,考古学家在Taygetos山脉的悬崖下发现的遗骸是成年男性的骨骼,而非婴儿。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古希腊没有杀婴的现象。在希腊城邦,新生儿的杀害并不罕见,尤其是那些有缺陷的婴儿,他们常常被遗弃在城外,任其自生自灭。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活条件艰苦,对于病弱或无人照料的婴儿,社会往往选择不加以抚养。特别是那些母亲在分娩中去世的婴儿,或者有先天缺陷的婴儿,他们被认为不是人类,而是恶灵的孩子,几乎注定要死亡。
有时,为了生存,原始人甚至会杀死婴儿以食用。在Homo erectus的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被砍头的儿童遗骸,小骨骼上的啃食痕迹表明了食人行为的存在。
在古代文明如迦太基、腓尼基和美索不达米亚,儿童常常因为仪式目的而被杀害。然而,埃及和犹太则明显不同,他们对婴儿持有尊重的态度,甚至对非婚生婴儿也给予关怀。犹太教对任何形式的杀婴都持反对态度,这种观念后来被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继承。
尽管如此,在古希腊文化中,有缺陷的儿童仍可能被遗弃,而对女孩的态度则相对冷漠。在古希腊社会中,男女儿童的比例高达4:1,这暗示了许多女婴可能在出生时就被杀害。
在古罗马,父亲对两岁以下儿童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随意决定他们的命运。只有健康的男孩有较大的生存机会,而女孩,即使没有缺陷,也可能被遗弃。在
2011年,在英国的Hambledon发现了一个埋葬了97名新生儿的墓地,这些新生儿都不超过一天大。类似的墓地也在以色列的阿什克伦附近的罗马遗址中被发现,这些地方被认为是专门用于处理不受欢迎的儿童。
在欧洲,古代的日耳曼部落和凯尔特人也有杀婴的习俗。日耳曼人会在婴儿出生后立即将其溺死,而凯尔特人则会将新生儿放在盾牌上,让其随河流漂走。
在波兰,直到12世纪,有身体缺陷的儿童在出生后立即被杀害。随着基督教的传播,杀婴行为受到了强烈的谴责,教会将其视为严重的罪行,这影响了法律的制定。例如,神圣罗马帝国的卡罗林法律汇编规定,杀害自己孩子的妇女将被活埋并用柱子击打。
在俄罗斯,杀婴行为也被广泛实践,但通常被伪装成意外。母亲可能会“不小心”将不想要的婴儿摔在地上,或在睡觉时不小心压死他们,或者将他们留在寒冷中。
这些行为直到16世纪才开始受到调查,对杀害自己孩子的母亲的惩罚相对温和,通常是在教堂公开忏悔和轻微的监禁。然而,对于杀害非婚生婴儿的行为,惩罚则更为严厉,这并非出于对婴儿的关心,而是为了阻止婚外情。
从古希腊到古罗马,从欧洲到俄罗斯,不同社会对新生儿的生命作出了残酷的选择。这些行为背后的复杂原因,包括宗教信仰、社会经济压力和性别偏见,都是人类历史的一部分。然而,随着文明的进步和人权意识的提高,我们逐渐认识到每个生命都是宝贵的,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