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好以后,农村地区也赶上了好时候,再加上国家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加快城乡一体化的经济建设,不断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农村地区也有了明显的提升变化,未来农村地区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目前城里有很多老年人退休以后想要回到农村去生活,可是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城镇地区居民购买或者使用农村地区宅基地,以下3种情况,即便是户口不在村集体,同样可以在农村建房:
父母户口在农村的
非农户口在农村留有老房子,一般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原本属于农村常住人口,但把户口迁移到农村的人们。二是父母是农村户口,但孩子是城市户口,通过继承可以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在这两种情况下,原则上都不能以本人的身份重新装修农村房屋。因为,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最重要条件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户籍也在农村。
这两种情况无论是转出户口的,还是本来不属于农村户口的,都不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
虽然自己不是农村户口,但是在其房屋登记的农村户口上有其他家庭成员,例如自己的父母的,可以以他们的名义申请,这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非农户口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相关的确权登记工作,但需备注。他们得到老房子后,无法直接推倒重建,只能进行内部翻修调整。
如果私下违反建筑物,一定会违反。占用未被许可作为基本农田和宅基地的其他农村土地的,基本要求拆迁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受法律制裁。
配偶一方还是农村户口
这就涉及到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了,如果配偶一方户口还在本村集体的话,想要翻建住房也是可以的,还有就是如果另外一方想要把户口迁回村集体也是很简单的一件事,这个是有明文规定。
非农户口人员但在农村还有自己的宅基地,这类人是可以把户口再迁回农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也明确表示,除了宅基地之外,还可以通过夫妻投靠、父母或子女投靠等方式,来实现户口回迁。另外,对于退役军人、“四无”人员等其他人员来说,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将城市户口迁回农村的。
长时间租住,协商修建
国家现在允许城市居民通过合作建房或支付租金的方式,参与到农村宅基地的开发和利用中。
合作建房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新的居住和投资选择,也为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
然而,在这种模式下,如果遇到拆迁,拆迁补偿的分配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对于宅基地租赁或合作建房,农民得注意啥?
1、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想通过超长期租赁来买断宅基地,那可不行,违法。
2、农民跟城市居民签合作建房协议时,得让所有相关方都在场,提前把拆迁时的资产分配问题说清楚,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城镇地区居民是无法在农村地区申请宅基地或者直接购买,这两种行为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可以长期的租住,如果承包商想要更好的环境,可以与房主进行协商以后进行翻建或者重建。
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呢?
根据房地一体及一户一基的原则,国家颁发不动产权证,代表着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是归个人所有,确权以后农村自建房就同城市的商品房一样拥有合法权,只要满足以下几点就可以买卖:
1、拥有农业户口,同属村集体中的一员,也就是说是同村的农民才可以买。
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即买房人原本没有宅基地(这种情况在农村还是很多的,比如兄弟分家)
3、原房屋办理了产权证或符合办证的条件,村集体同意并开具证明。
原来的老房子是在父母名下,现在由于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于是很多老人就想将房子登记到子女名下,可是这样就无法满足一户一基的原则了,所以通过继承的形式是可以在后续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本来很简单的事,让一坨屎一样的法律给整得乱七八糟,然后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既然已经承认别人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而宅基地使用权又没有期限限制,那他妈为什么就不能翻建房屋?
没有新东西,都是炒冷饭的。建议关注户口制度的走向,因为全文假设城乡独立的户口制度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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