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2019年2月14日,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用一次核准、分品种发行方式,先后公开发行2018年第一期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8苏海发债01”);2019年第一期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9苏海发债01”)。分别募集债券资金9亿元、3.3亿元,共募集资金12.3亿元。其中7.4亿元用于高公岛紫菜产业园建设项目,4.9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材料披露,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街道柳河村,连高路以南,田湾跨海大桥以西。总用地面积200,000.00㎡(300亩),总建筑面积383,050㎡,其中标准厂房131,250㎡、研发中心12,000㎡、交易中心40,000 ㎡、仓储物流中心30,000㎡、酒店36,000㎡、综合楼93,000 ㎡(包括展览中心、专家公寓(员工倒班公寓及专家公寓)和综合办公楼)以及其他配套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
发行材料披露,本项目计划总建设工期为2年,已于2017年5月开始建设,并计划于2019年4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截至2018年9月30日,项目资本金已经落实到位,已完成资金投入58,322.18万元,项目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46.55%。
2017年12月26日,连云港发布刊文表示,高公岛紫菜加工产业园项目由连云港高公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5.5亿元,占地面积约200亩,建设具有研发、展示、育苗、加工、交易等五大功能的紫菜加工产业园。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预计2019年全面竣工投入使用。项目一期建设用地40亩,目前9栋标准厂房已建设完成,8条紫菜生产线将于近期正式投产。
而截至目前,该园区只有9栋标准化厂房,其建设规模和体量也均与发行材料披露的募投项目建设信息不一致。
比对可知,其用地规模与发行材料披露的300亩相去甚远,且项目早已在债券发行前一年已经建成投用。
2020年6月29日,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8苏海发债01与19苏海发债01跟踪评级报告》披露:18 苏海发债 01、19 苏海发债 01,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截至目前,高公岛紫菜产业园规划中的二期建设项目至今并未实质性建设。
债券募投项目并未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建设,对应的债券资金又流向了何处?是否被挪用?
反映人表示,情况的实质就是十几亿的债券资金被挪用了,债券募投项目压根就没有建设。
工商资料显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7日,注册资金12亿元,法人代表为洪健。公司是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代行出资者职能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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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进口袋再说
估计欠不少外债,信誉不好吧,诚信为本?
有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