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今天干了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
现在的晚上6点天就已经完全黑了。我平时遛小狗的地方是一片拆迁正准备盖房的地段,不远处有一个路灯,但6点时候还没有亮。
这个时候,在路边,我看见了经常见面的阿姨牵着她的两只小狗和一个女子在说话,身边站着一个小朋友。我就也牵着小狗过去给阿姨打招呼。
才知道她们两个身边的这个小朋友是走丢的,站在路边哭,被这位好心的女子看见了。问爸爸妈妈和他的名字,小朋友一个也说不出,就知道爸爸妈妈都在家。
这位好心的女子说,她是散步走到这的。大概过去有10分钟了,没有见有人过来找。
我说这黑灯瞎火的,咱们站这也不是个事啊!把他送派出所吧。我赶快把小狗送回家,我们两个一轮一歇抱着小朋友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
同时有一个路过的年轻人说她把小朋友照片发到她们小区群,看看是不是她们小区的。
虽然派出所离小朋友走丢的地方不到500米,就这把我累了一身汗。
到派出所以后,民警也没有办法,因为小朋友啥信息也提供不了。
我去给他买了一袋面包,让他先吃着,这样他就不害怕了。
小朋友开心地吃起了面包,我们两个对民警说,那我们走吧,估计一会家长该报警了。
当我们走出值班时正好和一个慌里慌张的年轻女子撞上。
孩子的妈妈看到小区群里的消息,就赶快到派出所来找了。
好了,孩子看到妈妈,立马开心地笑了起来。
今天真的干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情。
并且还真的就这么凑巧,我们两个在小时候都有走丢的经历,并且都是被好心人送回家的。
我在路上还对和我一起的好心女子说,咱们两个小时候好心人送咱们,今天咱们也干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