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旧买新”、房票跨区域流通有何利好?专家解读合肥房产新政

微楼视 2024-05-16 09: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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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宣!合肥房地产新政公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购房补贴

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我市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给予车位(库)总价款3%的购置补贴;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以上补贴标准,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上述补贴政策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由新建商品房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各属地结合辖区实际出台配套细则和认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区域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购房时,可同步发放家居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加油充电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百货消费券等。鼓励房企加大优惠力度让利购房群众。

在本市以合法方式取得商品住宅性质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优化销售政策

市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由企业自主销售。全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优化调整企业自持商办比例政策。支持竞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支持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对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办公用房的,按照我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助。优化车位(库)与住宅同步销售政策、车位(库)增购政策。

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

全面实施房源核验,规范房源发布。优化资金托管,保障交易安全。深入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发挥二手住房互换平台作用,落实互换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帮助有需求的群众便捷交易。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换购住房。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

支持“卖旧买新”

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推广房票安置

搭建房源超市,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核发、使用、兑付。落实优惠政策,给予购房奖励,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4万元。

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在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符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时,及时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

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重点区域发展。加大立体生态住宅、低密住宅供给。优化控规导则,调整阳台、层高、架空层等管理要求。优化地块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住宅得房率。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坚持以需定建、职住平衡、分类保障,有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保障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实行现房销售。

上述政策可直接实施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需制定配套政策的,待配套政策出台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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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合肥房产新政热词

“卖旧买新”难点不少  待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

合肥市15日晚发布的楼市新政中明确,支持“卖旧买新”,由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在政策解读中,合肥市政府称,该举措在于畅通一、二手房之间的交易渠道。二手房交易周期长,尤其是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违约情况,新举措有望降低交易风险,消除顾虑,加快二手房流转速度。除15日晚政策第1条明确的“卖旧买新”“买新卖旧”购房补贴外,为进一步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合肥将采取市场化“帮卖”与鼓励国企市场化“回购”两种措施,进一步畅通卖旧买新渠道,支持“以旧换新”。具体情况可关注该市行业协会和合房租赁公司相关发布。

“‘以旧换新’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满足居民刚性住房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指示的一个措施。”合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顾问凌斌认为。他介绍,随着我国商品住房制度的深入推进,我省绝大部分城市的居民家庭已经拥有了住房。202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年末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2.4平方米。

据合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调查,淮北、亳州、宣城等城市,城镇居民家庭的住房自有率都超过了80%。

当前,我省住房市场已经普遍从“有没有”转向了“好不好”。在“好不好”的住房市场中,以小换大、以远换近等“以旧换新”住房需求是市场消费的主流。同样,据合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调查,受访者中近三年有购房意向的受访者占比在10%左右,有购房意向的受访者中约70%都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又有70%的受访者表示需要“以旧换新”来实现购房需求。

另一方面,当前各地二手住房挂牌出手数量很大(仅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平台显示就有19万套左右,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房价又处于下跌阶段。同时,新房供应(库存)相对充沛,新房价格也在波动中。鉴于此,我省亳州、宣城、淮北等部分城市政府出面试点“以旧换新”措施,希望借此撬动市场消费,消化新房存量,促进住房市场回暖向上。

从全国已经试点了“以旧换新”城市的楼市来看,楼市流动性的激活效果还有待观察。

一来是因为能够实现“以旧换新”的数量偏少,政府收购旧房的财政压力很大,按照市场评估价的旧房收购款兑现时间、购买新房的相关税费优惠等不明朗,因此“以旧换新”的数量还不足以带动市场。

二来,是因为部分购房者还希望二手住房房价回升,不愿意用现在的市场评估价出售旧房,并担心换新房后,新房房价是否会下跌的问题。三来,是因为目前新房中高品质的好房子不多,改善性购房者即便“以旧换新”也不能满足改善需求。

从操作技术层面,已经实施“以旧换新”政策的城市,中介机构如何给出令房主满意的旧房评估价,是一个难题。旧房收购款由谁来支付,也是一个问题。开发商支付旧房的收购款能否及时兑现,能否作为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能否作为土地拍卖的保证金,以及能否抵押、变现、流动等,全国都有待明确。

期待合肥新政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卖房者、购房者、开发商、中介机构、银行等不同市场角色的疑问和担忧,让“卖旧买新”在合肥真正落地实施,为购房者换到心仪的房子助力。

房票跨区域流通要“抠细节”

15日晚合肥楼市新政还提及“房票跨区域流通”,该市将推广房票安置,搭建房源超市,并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核发、使用、兑付,落实优惠政策,给予购房奖励,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

在政策解读中,合肥市政府明确,该市推广房票安置将在各属地房源超市基础上搭建全市房源超市。合肥市区发放的房票可购买该市房源超市内的房屋,县(市)、安巢经开区自行确定房票使用区域。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合法、使用、兑付。因区施策给予的购房奖励政策,具体由各区、开发区另行制定。

凌斌认为,房票安置是一件好事。第一,对征拆迁安置户来说,解除了对安置房质量问题的担忧。第二,对开发企业来说,减轻了商品住房库存滞销的压力。第三,对地方政府来说,既解决了临时过渡安置费居高不下的困境,又解决了安置户长期难安置的民生难题。第四,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增加了市场回稳向上向好的动力。

不过,也有不少问题需要明确。例如:房票发放多少,取决于地方财政的统筹能力和支付能力,如果因不同区域财力差别,导致房票迟迟不能兑现,会引发购房者、开发商等的顾虑。其次,开发商拿到的房票能不能作为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网签备案的时候房票能不能作为首付款,土地拍卖时房票能否作为竞拍保证金,房票能不能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备抵押、变现、流通等功能,均是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以保障房票全域流通顺畅,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未来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什么?

基于常年对房地产市场的观察、研究,结合目前全国房地产政策、市场状况等,在凌斌看来,未来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主要有以下14种猜想。

1、房地产投资新模式:房地产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拉动,逐步由量的合理增加转变为质的有效提升,房地产贡献率、拉动率有一个先降后稳走势。

2、房地产管理新模式: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信息化技术,房地产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全生命周期均实现动态场景展示功能,同时具备部分场景运用功能。

3、土地供应结构新模式:因住房自有率居高、城镇化集约式发展,居住用地供应比重逐步减少,公共用地和公益性供地比重逐步增加。

4、开发企业新模式:企业兼并收购破产重组剧烈,央国企垄断局面逐渐形成,并由开发建设为主转为持有经营和多样化经营为主。

5、新建商品住宅新模式: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运用,绿色环保、智能智慧的新一代住宅成为市场主流。以低密度多层洋房为代表的好房子一票难求。

6、房地产销售新模式:新房预售逐步转向现房销售,售楼部被现房实景取代,小区大门、景观等配套成为销售亮点。抖音、小红书、直播等新型销售方式更加多样化。非职业化全民经纪人增多。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扩大。

7、物业管理新模式:物业管理纳入国家治理和社区管理范畴,传统物业服务与养老托幼等社区服务兼容,物业管理手段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物业企业党建与和美小区建设紧密联系。

8、二手住房市场新模式:二手住房的自住功能和租赁功能渐强,金融功能和交易功能持续下降,部分二手住房仅存租赁功能。二手住房挂牌成交周期长会成为常态。

9、保障性住房新模式:住房保障覆盖范围扩大,住房保障目标由保障房源转向保障客源,提供租赁住房为主转向提供房租补贴为主。房企自持只租不售的保障性住房有条件的转为可售商品住房。

10、商办地产房产新模式:新建商办地产以社(街)区商业、拾遗补缺式建设为主,物流信息数据等新型商业地产异军突起。已供地未开工商办地产有条件变更规划,长期空置闲置商办地产通过功能转换重获新生。

11、房票新模式: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购房补贴等,凡是涉及城市财政的支出项目,普遍采用房票形式,房票将成为一种新的有价票据。

12、百姓投资房地产新模式:除了实物房产之外,房企股票、涉房债券证券(资产证券化ABS、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或将成为老百姓投资房地产的新方式。

13、房地产税收新模式:房地产税将完成立法,进入充分授权、分步推进阶段,与现行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并行组成新的房地产税收。

14、房地产金融新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业务受限分流,城市住宅银行将进入酝酿阶段,部分城市“以旧换新”的类住宅银行机构,有望先期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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