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发了一个有关安徽淮南张坡先生被公安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了二十二天长篇大论的帖子。 至于张坡为什么会被公安送往精神病院强行治疗,上一个帖子我发时获取的信息较少,全靠逻辑推理。 刚才看到有一个大白律师把这件事的真相较为详细的披露了出来。 原来张先生在99年的时候在井下作业被矿车撞成5级伤残,之后他的生活经济来源只能靠当地给他发放的最低生活津贴标准1930元来维持。 之后张先生多次去单位想通过协商提高这个生活津贴标准,可能也不是很顺利,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在单位门口举牌拍视频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张先生这才被公安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二十二天。 这样一来这个事件基本就清楚了,是因为张坡先生在单位门口拍视频“闹事”被公安送为精神病院这合适吗?这肯定不合适。 从法律角度来说张先生的这种情况也就定性为聚众闹事或者是寻衅滋事来处理,张先生一个正常人却被公安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这显然是违反规定的。 不是我说咱们什么都好,就是类似于这种情况的事情发生后等天下人皆知的时候有关部门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你们就不能在事件“萌芽”的时候把它处理好吗?大家只能等调查组的一个处理结果了。
昨天我发了一个有关安徽淮南张坡先生被公安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了二十二天长篇大论的
浩漫随心世界
2025-04-06 08: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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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一惯遵循
一个怎么定聚众闹事,三人或以上才能定聚众闹事。要定寻衅滋事应该没问题,毕竟寻衅滋事已经超越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成为新的万能法,而且最高可以判三年,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最多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