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生儿子离婚,女权遇挑战?

况青君观百态 2025-04-04 16:56:42

女子已生一女儿,婆家却执着于让她再生个儿子,女子坚决拒绝,丈夫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女子却不愿放手这段婚姻。无奈之下,丈夫起诉至法院。法院虽判定女性生育自主权不可侵犯,但最终仍准许离婚,并调解男方支付 25 万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表面看,女子在生育权的主张上胜诉了,可实际上,她失去了原本优渥的婚姻生活。

男方家庭条件富足,离婚后,女子想再觅得同等经济条件的伴侣并非易事。令人费解的是,在经济无忧的情况下,女子为何抗拒再生?有网友认为,是女子的女权主义思维意识在作怪,既不想再度承受生育的痛苦,又贪恋当下高品质的婚姻生活。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是圣贤之言,只可取其一。男方为传宗接代强迫女子生育,无疑侵犯了女子生育自主权;但男方若认为自己有生育儿子的权利,跟女子断然离婚又有什么问题呢?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存在,没有任何人能只享受权利却拒绝履行义务,女权主义同样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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