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男子去接上初一的女儿放学,突然听见同校一六年级男生呼喊女儿名字,男子认

代码诗人 2025-04-03 20:19:14

山西长治,男子去接上初一的女儿放学,突然听见同校一六年级男生呼喊女儿名字,男子认为男生行为轻浮,就上前斥责男生,逼问其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并将男生摁在地上殴打,而学校的两名保安目睹了男子打人的整个过程,却始终未上前制止。男生家长表示不会和男子和解,目前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不过对于这件事,网友却有不同的看法。 据法治进行时4月3日报道,3月29日17时许,在某学校门口,一名男生被一名女生的父亲摁在地上殴打。 被打的男生告诉记者,他是六年级的一名学生,打他的是同校一初一女生的父亲。 原来,那天放学后,男生刚走出校门穿过马路,就看到对面那名女生的父亲来接她放学,于是他就随口喊了一声女生的名字。 女生父亲见有男生喊自己女儿名字,立马就不开心了,他快步走到男生跟前,不由分说指着他就是一顿呵斥,并逼问他是哪个班的?叫什么? 男生楞在原地,眨巴着双眼没有回答,对方随即就将他摁倒在地,还扇了他十几个耳光。 在此过程中,女生父亲还把男生拖到校门口,揪着他的头发继续殴打,可气的是,学校门口的两名保安全程目睹了男生被殴打的过程,但他们却始终未出面制止。 民警接到报警后,把双方一起带走调查,经查,女生父亲原某听见男生叫自己女儿,认为男生行为轻浮,这才殴打他的。 自己儿子莫名其妙被打了一顿,家长非常气愤,他们表示,他们无法原谅原某,也不会和他和解,希望警方能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很多网友都无法理解,男生不就叫了一声原某女儿吗?原某为何要殴打他?这不符合正常逻辑,说不定其中另有隐情。 1、原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仅凭男生叫了一声自己女儿,原某就认为他行为轻浮,不由分说就将他打了一顿,原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在男生家长不愿和原某和解的情况下,原某至少会被行政拘留,如果经鉴定,男生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原某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不过,据悉原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从这个处理结果来看,男生最多只受了轻微伤。 2、学校保安的行为该如何看待?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保安有义务制止校园周边的暴力行为,保护学生安全。 而据被打的男生描述,学校门口的两名保安目睹了他被原某殴打的整个过程,但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 不过,校方后来出面解释说,事实并不像男生说的那样,保安也有出来制止过。 如果经调查,保安确实对殴打行为未曾制止,那他们可能被校方认定为失职,并因此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有网友质疑原某殴打男生可能另有隐情,甚至还有网友爆料,原某殴打男生的真正原因,是因为男生曾骚扰他女儿,导致他女儿得了抑郁症。 如果真有此事,那原某的行为就不难理解了,不过说到底,打人还是会受到处罚的。 如果经查证确有此事,那么,因男生还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对女生的骚扰行为,导致女生受到了损害,其家长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又是怎么认为的呢? (信源:法治进行时-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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