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男子花30多万在4S店买了辆新车,谁知刚提到车,他就发现中控台处有一块白色液体。男子委托第三方机构做了检测,结果显示,是“人体蛋白”,推测是唾沫或排泄物。男子越想越恶心,越想越膈应,找到4S店讨要说法。工作人员:送你几次保养!
2025年2月26日,苏先生来到4S店看车,因为家里原来的车子太小,为了更舒适,他打算换一辆宽敞的七座车。
来之前,他已经做了不少功课,经过反复的对比,试驾,最后选择了广汽丰田的赛那。
这车外观大气,空间更是不用说,省油又省心,性价比绝对可以。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软磨硬泡,最终以30多万的价格成功将新车拿下。
苏先生本以为趁着春暖花开,能开着新车带着全家人出去兜风,谁知,车上的一个细节,让他兴致全无。
原来,刚提车,苏先生就发现车子中控台处有一滩白色的污渍,看着像干掉的唾沫,又像牛奶。
苏先生越看心里越不爽,为了搞清楚这滩污渍究竟是什么,他花钱找了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白色污渍竟为人体蛋白质,推测大概是人体唾液或者排泄物。
这结果对苏先生着实是个打击,他脑海中有无数种可能性、无数个画面闪过。
究竟是销售人员的一口唾沫,还是顾客不小心倒上的牛奶,抑或是......他越想越膈应,甚至有些反胃。
花30多万,谁愿意买这样一台可能被别人用过的车,那不就是冤大头吗?于是,苏先生拿着检测报告,找到4S店讨要说法。
工作人员表示,肯定会给客户解决满意。但经过一番协商,对方却称,可以送几次保养。
这个结果让苏先生并不满意,他提出,自己花钱委托第三方做的检测,要求4S店能承担检测费用。
目前,该4S店暂未做出回应。
1、苏先生在4S店买的新车,结果却出现这样的问题,这已经侵害了他的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苏先生在购买新车后,发现车辆存在明显的不符合新车应有状态的污渍,这些污渍到底是什么,恐怕只有4S店最清楚。
这样的做法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没有保证商品的质量,这都是侵权责任的体现。
如果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如实告知车辆存在此问题,或者故意隐瞒,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欺诈。
在此情况下,苏先生有权要求4S店进行处理,并有权要求4S店承担因其欺诈行为给苏先生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
2、交付的车辆有瑕疵,4S店至少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苏先生与4S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4S店作为出卖人,应当提供符合约定质量要求的车辆。
但是,苏先生所购车辆存在明显的人体蛋白质污渍,这显然不符合新车应有的质量标准。
因此,从违约责任角度而言,苏先生有权要求4S店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检测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仅仅送保养是不够的。
如果苏先生选择解除合同,那么4S店还应当退还苏先生已支付的购车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苏先生应该好好和4S店进行协商,要求4S店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苏先生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提是,苏先生应当妥善保留好购车合同、检测报告、现场照片或视频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处理中提供有力支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生活帮—20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