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不适用2/3表决?
民法典278条之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事项,为什么是显然加装的电梯不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项? 这其中有什么必然关联吗?
为什么加梯就是楼上居民的事情,与楼下居民无关?
那我就很好奇了,你既然说无关,那楼下的居民为啥激动啊?应该是漠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为啥有人激动地上蹿下跳?还有众人写反对加梯指南,什么EMS,视频录像取证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无论是谁,反对加装电梯的心情 可以理解的,但是自己说话的逻辑, 被自己激动心情编辑得乱七八糟,那可就不好了。
加装电梯让不少人猪油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