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军转干部问题 一,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的由来 在1985-1987年我国百万大裁军期间,大批军官服从组织安排,按照国家的指令性计划,转业到地方国营或集体企业工作。按照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安置到企业的退役军官的干部身份不变,享受与其职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级干部的经济待遇。然而好景不长,随着企业制度的改革,军转干部所在的企业纷纷倒闭、破产、改制,导致包括军转干部在内的大批职工失业下岗,流落社会自谋生路,生活无着,陷入困难境地。在此情况下,军转干部服从改革,但不理解为什么党和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许诺给他们的政治身份和经济待遇怎能一夜之间成为“空头支票”?于是,有人开始上访,要求恢复他们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短短时间,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遍及全国。就从这时,全国各地都出现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 二,“解困”,虽然保证了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面对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2002年,由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82号),用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之后,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 各省市接到上级文件后迅速行动,下发了本地贯彻落实解困文件的实施办法。自此,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得到缓解,社会稳定有了基本保证。但是,国家文件给的是原则意见,到了下面则解困政策变成了五花八门。例如河南,国家规定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是“以省或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达不到这个标准的补助到这个标准,河南则就低不就高,取“当地”而不取“省”。由于解困政策不统一,攀比之风久刮不息。就这样,解困一解就解了20多年,企业军转干部由黑发解到了白发老翁,但上访始终没有平息:一边反映解困政策的不平等和落实问题,另外继续呼喚“一个身份和两个待遇”的诉求。 “解困”20多年后的今天,再来看国家的这个政策,虽然发揮了积极作用,但也只能算是个临时措施,是权宜之计,不能一劳永逸,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该到了痛下决心,拿出一个最终办法,彻底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的时候了! 企业军转干部转业时,他们已经献出了青春,到地方没有过上多少好日子,吃尽了失业的苦头,如今又经历了20多年“解困”的历史,不少人已经戴着“困难户”的帽子离开了人世,剩下的人也都进入了花甲之年,来日不多。他们呼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要眼睁睁看着这些人一个个从地球上消失,让企业军转干部问题自生自灭! 三,破解企业军转干部难题的朴素设想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20多年后的国家,今非昔比,強大了,也富裕了。现在的贪官,一查就查出10多个亿的也不新鲜。应该说,满足企业军转干部诉求,钱不是问题。但是,在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持续深化改革、现在的干部是专指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大背景下,恢复企业军转干部干部身份这一诉求,面临诸多现实阻碍。从现实角度看,恢复干部身份涉及编制、人事管理体系等多方面复杂问题。当下干部人事制度有着严格规范与流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恢复身份在操作上存在重重困难。 但在此环境下,我提出一个朴素的想法,能不能“不给身份,只给待遇”呢?我认为这个办法有着可行性与积极意义。给予他们与公务员同等级别的退休金、医疗补助乃至丧葬补助等诸方面的相同待遇,既是对其过往贡献的认可,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能增强他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不给身份,只给待遇”是基于现实考量的务实之举。和同期转业到党政机关营连级战友已经晋升为县处级官员相比,企业军转干部仅仅要求20多年前转业时的职级待遇,在政治上不求上进一步,这个要求不能说无理吧?国家满足了他们这一朴素的要求,虽无法恢复他们的干部身份,但通过切实的待遇保障,让企业军转干部感受到尊重与关怀,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慰藉,更是社会应有的担当。
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军转干部问题 一,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的由来
湘儿的过去
2025-03-30 17: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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