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区大路街道办于2021年8月13日深夜组织挖掘机强行拆除万朝林、殷正兰夫妇承包的120亩鱼塘,导致37万斤鱼流失、养殖设施损毁,损失惨重。街道办以“水质不达标需关停整治”为由实施强拆,但法院认定其行为缺乏法定职权依据,属违法行政行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于2024年5月31日终审判决,要求大路街道办赔偿养殖户经济损失共计约380万元(含利息)。法院认定街道办强制拆除程序违法,且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职权合法性。 街道办多次以“无支付能力”为由拖延赔偿,称其账户无存款,查封的资产为安置房,无法处置。 2025年3月28日,街道办提出初步方案,计划于3月31日先行支付30%赔偿款(约114万元),剩余部分通过拍卖国有资产抵债。但当事人未同意此方案,担心后续拖延。自2024年9月法院强制执行立案以来,街道办未支付任何款项。法院查封其名下房屋但无法处置,而案外人名下房产的处置程序仍在协商中。 法院指出,街道办在无明确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实施强拆,属越权行为。此外,街道办声称的“水质不达标”虽经检测为劣V类,但未按程序由环保部门处理,直接强拆程序违法。法学专家指出,根据《公务员法》第60条,下级有权拒绝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指令。若街道办时任领导(现升任副区长、信访办主任)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强拆,需承担相应责任。 万朝林夫妇耗时4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期间经历多次谈判、诉讼及执行困难,甚至因焦虑影响生活。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网友自发前往荒废鱼塘直播,公众质疑基层政府滥用职权及赔偿执行不力。 街道办财政困境暴露基层政府执行能力不足,如何通过国有资产拍卖实现赔偿仍需法律与政策支持。强拆事件及拖延赔偿损害政府公信力,凸显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专家建议完善问责机制,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强化基层执法权限审查,避免越权行为; 建立专项赔偿基金应对类似行政赔偿案件; 推动国有资产处置透明化,保障债权人权益。
重庆璧山区大路街道办于2021年8月13日深夜组织挖掘机强行拆除万朝林、殷正兰夫
君旭和趣事
2025-03-29 20:13:09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