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强拆鱼塘被判赔380万,街道办没钱赔
此前华商报报道:
重庆一街道办违法强拆鱼塘被判赔380万,回应称无赔付能力可法拍资产抵债
招商引资:
镇长亲自开车接去考察,夫妻承包120亩鱼塘签30年合同
深夜强拆:
挖机强行掘堤放水数百人闻讯捞鱼,哭着喊哑声音阻止未果
现场回访:
百余亩鱼塘呈“L”形,塘中早已干涸蒿草丛生一片荒芜
提起诉讼:
请求确认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对方辩称鱼塘水质不达标
沙坪坝区法院审理认为,作为被告的大路街道办对原告养鱼池予以强制放水拆除,未能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证明其具有该法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鱼池,应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街道、镇政府并不具有该职权,“故被告对原告养鱼池予以强制放水拆除的行为缺乏职权依据。”
2022年6月29日,该法院一审宣判称,大路街道办当天的强拆行为违法。
损失评估:
各类鱼流失37万余斤,法院共判赔给夫妻俩约380万元
强制执行:
街道办3万余元卖鱼款不翼而飞,回应称目前尚无支付能力
殷正兰说,当初庭审时大路街道办说有一笔3万多元的卖鱼款存放在他们那里,可随时领取,“然而后来当我们找他们领取那本属于我们的鱼款时,却发现那笔钱不见了。”
她说,判决生效后他们曾多次要求大路街道办支付那笔379.9万余元的判决款及相应利息,“他们一直说没有钱支付,我们便向沙坪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9月13日,该法院对养殖场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但时至今天,我们没收到一分钱判决款。”
沙坪坝区法院称,他们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无存款,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但房屋均系当地老百姓的安置房屋,无法处置。经核查,被执行人提供了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房屋,“但你并不接受以物抵债。后续,该案承办人会继续加强和相关部门沟通,尝试推动该房屋的处置程序,以清偿债务。”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沙坪坝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他称此案尚在进一步执行中,“我们会采取相应措施的,目前还在努力执行中。”
璧山区大路街道办李姓负责人回应记者说,“我们确实没有赔付能力,目前没有,但我们现在在努力,用国有资产让他们来认,要么他们自己认一部分,要么通过法拍来赔偿,这个事我们一直在积极地作为。”说完匆匆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