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副校长强奸女生未遂案,重审宣判!此前引发关注的甘肃一小学副校长强奸女生未遂案

痴灵谈趣事 2025-03-26 07:41:04

小学副校长强奸女生未遂案,重审宣判!

此前引发关注的甘肃一小学副校长强奸女生未遂案,3月25日迎来重审一审判决。澎湃新闻获取的临夏县法院判决书显示:马某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马某曾在甘肃省临夏县一小学担任副校长,并担任道德与法治课教师,2024年4月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此前,甘肃临夏州临夏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马某强奸该校女学生王某某未遂,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马某提出上诉,临夏州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马某犯强奸罪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新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马某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称自己没有强奸行为。重审期间,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马某称其没有对王某某实施强奸行为,马某的辩护人也为他作无罪辩护。

重审时,临夏县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变更起诉后并未指控被告人在心理咨询室的玻璃圆桌上对被害人实施性侵的事实,被害人相关陈述前后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在卷的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法院认为相关陈述缺乏证据支持,对被害人的该部分陈述以及涉及该部分内容的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不予确认。

同时临夏县法院又认为,被害人对部分事实的陈述缺乏真实性并不当然认定其对其余事实的陈述也不真实,故辩护人关于被害人陈述存在虚假陈述而对其全部陈述不予认定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同时,被害人的陈述与在案的医院诊断证明、鉴定意见相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法院依据审理认定的事实对指控的罪名依法作出变更,即由此前的强奸罪变更为强制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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