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拍摄者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谣言狂欢下的隐私屠宰场:一场赛道的“数字猎巫”
无锡马拉松事件暴露了社交媒体时代隐私侵犯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好事者用镜头替代猎枪,以“吃瓜”之名行“开盒”之实,而所谓“保护信息”的澄清声明,不过是流量盛宴后的假意擦嘴——当原视频已收割百万播放量、当事人遭全网“扒皮”后,拍摄者轻飘飘一句“到此为止”,像极了纵火犯在灰烬上插块“禁止点火”的告示牌。
法律层面,拍摄者与传播链的每个节点都在犯罪:
- 隐私权践踏:未经同意拍摄并传播他人亲密画面,违反《民法典》1032条;
- 二次伤害伪善:所谓“隐藏视频”时,侵权损害早已不可逆,正如泼出的脏水无法用删除地标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