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再普法一下吧。
(1)强奸未遂也是强奸罪,未遂就是强奸,这一点要十分清楚,仅仅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强奸罪起刑三年,如无其他从轻或减轻情节,未遂的从轻的还是三年起步,减轻的才能在三年以下量刑。
而🉑,不是应该,不是必须。
(2)无实质性行为并非一个法律概念。
实践中,成年人强奸采取插入说,而不是蛇精说……
也就是说句,无精斑检出,无阴道损伤,不等于无插入……,要结合其他证据判断。
无实质性行为是一种模糊策略,如果要主张强奸未遂,应从无插入抗辩……
辩护人放弃了无插入,选择了无实质性行为,其实明眼人还是知道,应该是无插入说守不住。
(3)本案暴力特征明显,且有视频、录音为证,这些证据效力太高,不易推翻。
(4)如果家属明白强奸未遂也可判三年,在一审早就应该认罪认罚了,因为三年以内还是可以给个缓刑的。
(5)现在是二审了,犯罪嫌疑人已经没有退路了,认罪,但认为量刑过重是比较好的辩护策略。
二审不加刑,争取三年以内给个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这是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