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已经炒了快2年了,还没结束。
结合一审法庭判决以及媒体报道,这件事有3个细节。
1、男方提出发生性关系时,有两个说法:
女方说,她是拒绝的,但男方不顾她的反抗,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男方说,女方是同意的,完事后,要求把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他没答应,所以情绪激动。
2、性关系后,女方点火烧窗帘,并跑下13楼,男方将她又拉回了房里。
对这个细节,男女双方的说法也不一样。
女方说,因为男方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所以她愤怒,她要逃走。
男方说,女方这么做,是因为他没有答应马上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所以情绪激动。
3、事发后,女方家属多次催促男方家,马上在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否则就起诉强奸。
总结:
一部分网友说,这就是强奸。
但由于女方处女膜没有破裂,所以是强奸未遂。
但另一部分人认为,这就是职业骗婚,目的就是骗取彩礼。
订婚时,已经拿走了10万彩礼和一枚戒指。
好在事发后男方家属没有同意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否则,房子也要被骗走一半。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