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一七旬老太在村里开了家小卖部,收入勉强维持生计,可职业打假人却在老太的

雷雷说趣 2025-03-24 19:47:49

山东胶州,一七旬老太在村里开了家小卖部,收入勉强维持生计,可职业打假人却在老太的小卖部买了几包过期方便面后,直接向老太索赔1000元,否则就要起诉老太。老太被吓坏了,她称自己眼睛看不太清楚,不知道方便面过期了,也没这么多钱赔偿。后市监局执法人员介入,只让老太赔偿了200元,并没有对老太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长城新媒体) 刘奶奶的身子骨很差,无法在去干农活了。为了能维持生活,刘奶奶拿出所有积蓄在村里开了个小卖部,这一开就是多年。由于刘奶奶的小卖部的商品价格十分实惠,所以村里人经常来光顾。 刘奶奶因为年龄大了,所以眼睛很不好,很难发现过期产品。村里人有时候买到过期商品,也不会让刘奶奶赔偿,只是让刘奶奶退钱即可。而对于那些过期商品,刘奶奶舍不得扔,只能自己吃了。 事发前几天,刘奶奶的小卖部进来了个陌生人,他看了看小卖部的货架,然后买了几包方便面。 次日,这名陌生人再次来到刘奶奶的小卖部,但他这次并不是来买东西的,而是以刘奶奶售卖的方便面过期为由,要求刘奶奶退一赔十。 刘奶奶以为这陌生人是骗子,就将他赶了出去。可几天后,市监局的执法人员找上了门,他们告诉刘奶奶,有人举报其销售过期方便面,所以将面行政处罚和赔偿。 刘奶奶一听,顿时慌了神,她十分委屈地向执法人员解释:“我的年纪大了,眼睛看不太清,根本不知道方便面过期了。之前有人买了过期的,都是直接拿来退掉的。” 执法人员见刘奶奶的这种情况,也是十分地头疼,刘奶奶本就生活条件不好,这罚款处罚加赔偿,估计会让她生活更加困难。但是作为执法者,又不能不处理刘奶奶,否则对其他被处罚者就不公平。 对于此事,有网友直言:你打假,我们不反对,但请别盯上农村那些老人,有本事、有能耐,去找那些大厂家。 但也有网友认为:农村小卖部不光卖过期的商品,关键还卖假货,如果一旦吃出事,赔偿更多,所以还是要管管的,其实也是为了保护刘奶奶。 那从法律角度,此事该如何评价? 首先,职业打假人向刘奶奶主张退一赔十,并没有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消费者主张退一赔十,必须是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进行对外销售。 可刘奶奶都看不清字,她又哪里知道自己售卖的方便面已经过期了呢? 此外,退一赔十的对象是消费者,即为自己生活消费所购买商品的人。 职业打假人打假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为了牟利,所以职业打假人并不符合消费者的身份。 因此,职业打假人无权向刘奶奶主张退一赔十,只能主张退还购买方便面的钱。 其次,刘奶奶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的确该处罚。 如果不处罚刘奶奶,那对于其他售卖过期食品被罚款的人,是绝对不公平的,行政执法不能选择性执法。 行政处罚也讲究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且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刘奶奶的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而且结合她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发现过期食品并下架。 因此,如果一味地照搬法律对刘奶奶进行狠狠地处罚,显然是不公平的。 根据《关于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的通知》第2条规定,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引导当事人积极整改。但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犯的,应当依法处罚。 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刘奶奶赔偿了职业打假人200元。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58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