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女子的父亲,偷偷地和一位阿姨结婚了,她吓了一大跳,她就赶紧立遗嘱,将3

小强爱社会 2025-03-20 15:24:44

广东广州,女子的父亲,偷偷地和一位阿姨结婚了,她吓了一大跳,她就赶紧立遗嘱,将3套房留给自己的丈夫和女儿,她一点财产也没有留给她父亲,她表示:我希望有个人能够照顾我父亲,但我担心这个人是为了利益而来的。   素材来源:长城新媒体   李蕊又回家看父亲了,看着父亲坐在沙发上,两眼空洞地看着电视机,她就心疼父亲。   她的母亲已经去世12年了,12年来父亲没有再婚,一个人独守空房,每当她回来看到父亲这般孤独的模样,她真的很希望有个人来照顾她父亲。   毕竟她已经结婚成家了,女儿还年幼,她还要顾及丈夫的感受,所以能够回来看望父亲的时间越来越少了,父亲没有一个人相伴,晚年肯定是很孤独的。   为了让父亲多认识些朋友,她就让父亲去跳跳广场舞,让心情开朗一些,这样就不会孤独了。   父亲很听她的话,从此生活也丰富精彩起来了,只是让李蕊想不到的是,父亲因为跳广场舞找到了另一半。   她的父亲为了不让女儿担心,还偷偷地和那位跳广场舞的阿姨结婚了。   李蕊得知这件事情,她非常震惊,也非常害怕,她看到那个阿姨,也像是贤妻良母的模样,对她的父亲也很好,她也真心希望有这么一个阿姨照顾她的父亲。   可是这个阿姨这一把年纪了,还在找老伴,她的目的是什么,是否看上了他们家的家产。   想到这里,李蕊真的是寝食难安,因为她手上就有三套房,她真担心自己出了意外,父亲就会继承自己一部分的遗产,父亲至少也能分到她的一套房。   那么这一套房就属于父亲的财产了,到时候父亲的财产成为遗产之后,父亲没有了父母,没有了子女,那么这都是这个阿姨的财产了。   李蕊考虑到,一旦她有了意外,自己有一套房就有可能归那个外人阿姨的了。   她想到这里,似乎明白,这个跳广场舞的阿姨和她父亲结婚,就是为了那一套房而来的。   而且父亲还有退休金,他手中还有不少的财产,这些也足以让父亲和那位阿姨晚年生活得比较优越,如果再加上这一套房,这个阿姨是为了财产而来照顾她父亲的,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这里,她决定立遗嘱,不给这个阿姨有任何机会,占有她家的财产。   她立下遗嘱,其中一套属于她和丈夫的房子,她留给了丈夫。   另外两套,有一套是她母亲离世之后留给她的,另外一套是她父亲过户给她的,这些她都留给了她的女儿。   立完遗嘱之后,她这才放心让父亲和阿姨相处在一起,当然她立遗嘱这件事,她可不想让这个阿姨知道,毕竟这三套房,目前为止不属于她父亲的财产,李蕊有权处置。   不过李蕊的做法却引起了大家的热议纷纷,有人认为李蕊担心也是正常的,她的做法也是未雨绸缪。   但有的人认为,李蕊又希望有人照顾她父亲,又不想给别人半点利益,单单请一个保姆照顾她的父亲都得花好几千元一个月呢,更何况是作为她父亲的伴侣,多少也应当给阿姨一点尊重。   大家的担心都是很正常的,毕竟二婚家庭本来就很难,我们不能放弃追求真爱的权利,但是利益面前还是要提前约定好,或者提前分配好,在彼此都能接受的情况下,再享受真爱带来的幸福。   那么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李蕊的做法呢?   1、这三套房都属于李蕊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她有权利自己处分这三套房产。   《民法典》第266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这意味着个人有权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李蕊的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她做这样的决定,在这个阿姨照顾她父亲的同时,也应该尊重这个阿姨,给予阿姨必要的帮助。   2、这个阿姨嫁给她父亲,李蕊是不需要对这个阿姨履行赡养义务的,但是她还需要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实这个阿姨陪伴了她的父亲,分担了她的责任,李蕊多少应当为这个阿姨考虑。   3、再婚家庭要更注意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因为再婚的家庭矛盾本来就很多,其实利益提前处理清楚也是好事,但一家人在相处的过程中还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这才能彼此拥有美好的生活。   那么你认为李蕊的做法如何?李蕊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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