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取消监事会了,谁来代行它的职责?不妨看看江苏的做法。虽然新《公司法》对监事会

老吴说果 2025-03-19 19:45:13

国企取消监事会了,谁来代行它的职责?不妨看看江苏的做法。虽然新《公司法》对监事会的去留,没有硬性要求,留给企业自己选择。但是,国有企业取消监事会却是大势所趋。原因大概是国企有“六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包括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可以说,少一个监督体系也不碍事,毕竟国企不是监督机构太少,而是太多。 但是,取消监事会后,很多国企都是让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代行原先监事会的职责。这会产生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董事会审计委的委员,按要求必须全部是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外部董事至少要过半数。问题是,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上班,无法实现常态化的监督,因此很难真正取代原先的监事会。 老吴发现,近期江苏省属企业的做法很值得借鉴。江苏实施外派财务监督专员制度,兼任专职外部董事、审计委主任,履职上“三位一体”。财务监督专员在企业日常坐班,根据履职需要列席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会议涉及的经济工作议题。同时可通过适时查阅会计资料、每月开展财务分析、每年参与决算审计等,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这样基本上可以替代原先的监事会。 在人员管理方面,江苏的制度有点复杂,毕竟一个人身兼三职,具有多重身份管理。在职务晋升方面,职务晋升工作由省国资委具体负责,省委组织部派员全程参与。符合条件的,通过组织程序可以晋升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劳动关系方面,专员为企业管理人员身份,与受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医疗、养老等关系转入受托企业。薪酬由省国资委委托受托企业发放。在日常管理方面,省国资委负责业务管理,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日常监督,受托企业负责日常服务。成立专职外部董事党支部,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国资委党委。 据称,江苏已经先后两批选聘11名专员派驻至13户省属企业,成为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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