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招保安要求35岁以下大专以上##拆除35岁就业门槛监管部门快点动#】拆除“35岁门槛”的呼声最近很热,但现实的“一盆冷水”也相当刺骨。近日,黑龙江一家县人民医院发布招聘信息,要求临时安保人员岗位具备“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凭”等条件,月基本工资1750元。院方回应称,该招聘信息属实,临时岗位要求较高是因为,如果放得太宽,竞争压力大,也不便于筛选。目前,有3人报名,还未进行面试,报酬符合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这场招聘,网友的反应很真实:“有必要这么卷吗?”
是的,涉事医院所提供的保安岗,并没有呈现出特别之处。又是要求“35岁以下”,又是要求“大专以上文凭”,站在求职者的立场上,实在让人看不出必要性。
院方给出的理由,归结起来,是为了节省自己的精力。诚然,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招聘成本,的确会抬高应聘门槛条件。但具体到此次招聘而言,这种说辞却有些令人怀疑。
说性质,只是个临时岗;谈待遇,月基本工资只有1750元,低得不能再低,属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这个岗位的吸引力恐怕并不高,很难让人联想到“应聘者众”的火爆场景,何谈“不便筛选”呢?
仔细查看医院的招聘公告,报名从3月14日开始,到3月15日16点截止,不足2天。如此仓促,很可能导致招聘信息的传播面受限,进一步导致应聘人数减少。
事实是,眼下只有寥寥3人报名。这一现状,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对院方而言,“便于筛选”的目的是实现了,但工作量未免也减了太多太多。
这真的是一次正常的招聘吗?反常之处过多,不免引人联想。事实上,有人就质疑,这个保安岗可能就是一个“萝卜坑”——低待遇、高门槛,是一场精心布局的“前戏”,是为让“正主”顺利入职,之后,其工作和待遇可能会调整。
真相究竟如何,执法部门不妨介入,回应公众的关切。“萝卜岗”如果存在,要及时封堵;如果不存在,也好为院方澄清。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时隔不过短短数日,就有用人单位“顶风而上”,监管部门有必要尽快拿出态度和行动。
立足长远,制度性建设也应及时跟上。一直以来,不少用人单位并非不知就业歧视违法,执法部门也并非不想大力整治。问题在于,现行法律存在一定短板,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想要“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就必须完善和强化法律规制,让执法者更有力量,让歧视者真正感受到“痛”。
不过,这一治理路径也有其局限性。毕竟,明面上的就业歧视不难打击,暗地里的就业歧视却防不胜防。在对外招聘公告上,用人单位可以对年龄、性别一字不提,私下却完全可以按“35岁以下”“仅招男性”等标准去筛选人员。无论是求职者举证,还是执法部门调查,难度都非常之大。
想要进一步遏制就业歧视,“市场的力量”应当获得重视。就业歧视现象背后是失衡的人才供求关系,用人单位掌握着更多话语权。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让更多优质企业涌现出来,求职者有了更多更好的选择,感受到压力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上自会收敛起任性。
总之,破除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权益,既要完善和落实好法律规章制度,也需源头施策,利用好“市场的力量”,做到“两条腿走路”。(安徽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