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还手就是互殴,简直没有天理!”山东胶州一对夫妻晚上正准备休息,邻居却忽

孔令杰爱分享 2025-03-18 12:02:37

“被人打了还手就是互殴,简直没有天理!”山东胶州一对夫妻晚上正准备休息,邻居却忽然闯进来,对着人就辱骂殴打,丈夫为保护妻儿急忙反击,却被打得面目全非,事后警察却说:“你可以躲,不能还手!”妻子哭诉:“都到家里来了,我能去哪躲?”

主要信源:爱青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一个夜晚,小镇上一家人的欢笑声骤然被喧闹声打断。小刘一家正在客厅看电视,楼下传来阵阵骂闹声,显然是有人酗酒后失去了理智。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小刘决定下楼劝阻,谁知这个决定让他们陷入了一场噩梦。

那名醉酒的邻居胡某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对小刘怀有深深的敌意,辱骂斥责后又跟随他上了楼,开始疯狂砸门。

面对这种情况,小刘夫妻本能地想要自保。

小刘的妻子小姜拿起手机报警,却惹恼了胡某,他用力撞门而入,对小姜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看到妻子和女儿遭殃,小刘怒不可遏,拿起酒瓶砸向胡某。

警察很快赶到,却出人意料地将此案定性为"互殴",理由是小刘造成的伤害更重。

夫妻俩听后震惊不已,原本是自卫才反击,怎么就成了"互殴"?警方的解释无疑像一盆冷水,浇熄了他们对正义的渴望。

这件事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人认为警方的处理过于简单化,忽视了当事人的故事和处境。在被不法侵害的情况下,人们有权利保护自己和家人,反击是正当的。

一部分人则持不同看法,他们指出不不能对"正当防卫"界定放任不管。动手伤人就是违法,无关动机,否则将陷入"伤人伤己"的恶性循环。

如果公权力完全听凭个人的理由做出判决,必将导致混乱;但如果法律过于绝对化,又将阻碍正义的实现。

不过,在这起具体案例中,很多人倾向于支持小刘一家。醉酒的胡某明显是不法侵害的一方,他不仅先发制人,而且攻击的对象包括妇女和儿童,行为已经失去了底线。

反观小刘一家,他们只是本能地想要自保,并未主动挑衅,砸瓶行为也是迫不得已。从道德和法理层面上讲,他们的行为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将其与肇事者相提并论,显然是不公平的。

当然,也不是说小刘完全无过,他的自卫措施是否过度,值得商榷。但即便承认他的错误,从整体上看,警方的定性仍有失偏颇,无法做到"秉公办案"。

我们不禁要问:在具体执法时,警方是否对涉案人员的身份和地位有所偏见?如果当事人是权力阶层或上层人士,判决会不会有所不同?

很不幸,现实生活中这种"带有色彩"的判决时有发生。受害者的社会地位、族裔、阶层等,常常成为影响判决的潜在因素。这就是制度的陷阱,需要通过不断完善,予以根治。

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在维护"秩序"时,警方往往忽视了情节的复杂性。他们可能认为判决必须是简单明确的,以给社会一种"从一而终"的印象。

但实际上,许多案件远比表象更复杂,存在种种需要考量的细节。如果过于追求"一刀切",反而可能加剧了对正义和秩序的伤害。

这份复杂性需要警方在判决时给予足够的重视。不应草率下定论,而是要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尽可能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只有这样,才不会给予过于武断的判决。

这种判决智慧不仅需要法律意识,更需要同理心。法官和警察需要置身当事人的处境,去感受他们的恐惧、愤怒和无助,从而了解他们做出那样行为的原因。

在这种前提下,法律才不会成为一个冰冷的理论,而是一个有温度的指引。它关注的是每个人的人性,而不是将人赤裸地对待。

那些被判处有罪的人,从心理上说并非百分之百的"罪犯"。每个人的灵魂都存在光明和黑暗,在不同情况下哪一面更占优势而已。

一味地惩处,未必能给出最优解。反而应从心理和社会层面,去分析他们为何会走上绝路。

从这个角度看,警方的判决未免过于简单化。表面上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从更高的层次讲,也可能加剧了一些问题的根源。它未能真正解决好正义与秩序的矛盾,反而制造了新的分歧。

虽然法律力求通过明文规定来形成统一标准,但在执法时总会遇到边缘、例外的情况。这就需要法律赋予从业者一定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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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樱桃fighter

樱桃fighter

5
2025-03-18 20:32

非法入室,又无限反击权

用户94xxx56

用户94xxx56

4
2025-03-18 20:53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看过视频 大放厥词的那个条子还是个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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